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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望海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 王 平
2020年06月23日04:3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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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邁出重要一步。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是保証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草案對防范、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有了這部法律,“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將裝上“殺毒軟件”,從而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

  反中亂港勢力造謠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將“損害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這一謠言在草案的白紙黑字面前不攻自破。草案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法治原則,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等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而且,國際通行的法治原則,包括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公平審訊等,都體現在草案之中。

  草案相關內容清晰表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懲治的只是四類為害最烈的犯罪行為和活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攬炒”勢力,打擊的是極少數犯罪分子,不僅不會影響廣大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反而會給他們依法享有、行使各種權利和自由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環境。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為保証相關立法將來得到有效實施,草案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等六方面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其中,草案對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的案件管轄和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必須指出,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正如鄧小平所說,“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必須有實際抓手,才能真正震懾群邪,更有力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社會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

  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社會持續動蕩,街頭暴力肆虐,“港獨”言行猖獗,外部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嚴重踐踏香港法治、破壞社會穩定、重創經濟民生。任何愛護關心香港的人都不願看到這樣的局面繼續下去。“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8天內在港征集到292萬支持立法者的簽名,香港人心思定,“撐國安立法”已經成為主流民意。

  維護國家和香港的安全,是香港繁榮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中央果斷出手,依法打擊極少數賣國、禍港、殃民的害群之馬,就是為了保護香港同胞的合法權益,守護好香港市民的家園。這部撥亂反正的安定之法,將從根本上清除“亂港病毒”。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實現長治久安,“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東方之珠才能重現璀璨光芒。

  (作者為本報評論員)

(責編:楊光宇、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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