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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過緊日子”當從源頭抓起

林魯寧
2020年06月18日05:0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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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各級政府必須真正過緊日子”。各級政府積極作為、精打細算,嚴格控制政務運行經費和項目支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項目與預算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破解這一難題,需要我們換個角度思考,把“過緊日子”從政府項目立項這個源頭抓起。

  在項目上馬前把好決策關。預算是項目實施的保障,而項目立項與否往往由政府行業和產業主管部門主導。因此,項目預算上“過緊日子”目標的深入落實需要抓住項目決策這個“牛鼻子”,健全完善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確保項目實施既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也在財力上可承受,這樣國家財政才不會陷入“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也才能強化預算約束力,減少被動“買單”。

  在立項決策時把好論証關。決策有風險,論証當先行。全面、系統地進行項目評估論証,是超前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要堅持把評估論証作為立項決策的前置程序和剛性要求,並將其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確保項目實施方案遵循客觀規律並成熟可行。評估論証要關注外部性和公共性,強化需求牽引,有效利用現有能力,避免重復建設和同質競爭,促進風險防范措施與項目實施挂鉤。通過深入評估論証,既可為項目科學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也可在項目后續推進時做到心中有數、未雨綢繆。

  在評估論証中把好經濟關。我國經濟發展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過去那種數量追趕、貪大求全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已不適應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因此,要關注項目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做好全生命周期的經濟風險平衡,做到“生”“養”並重,也就是不僅要論証好項目建設期的經費概算問題,還要考慮好項目建成后的經費保障問題,並輔之以投入多元化,才能真正把政府項目預算“過緊日子”的要求落到實處。

  此外,重大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也要在重要節點做好“體檢”,通過分階段的“問診把脈”來評估和決策下一階段項目實施和經費安排意見,這樣有利於保証重大項目的正確執行,避免背離初衷,有效糾正偏差,以確保項目的良性運作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18日 05 版)

(責編:岳弘彬、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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