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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論壇:奉公守法,何懼之有?

王  堯
2020年06月13日05:0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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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是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重大的舉措之一,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裡程碑。6月8日,香港特區政府舉辦香港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網上研討會。回顧歷史,回歸初心,與會嘉賓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闡明立場,直面問題,反擊謬論,釋疑解惑,當下香港市民關切的問題,都可以從中找到答案。

  中央出手堵香港國安漏洞,有人振奮欣慰,踴躍支持、積極發聲﹔有人氣急敗壞,造謠抹黑,在香港社會渲染恐懼、對立情緒﹔也有人疑惑憂慮,擔憂《決定》和有關立法會不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和終審權,會不會影響到人權和自由。

  對於香港反對派造謠抹黑的伎倆,香港市民其實再熟悉不過。近幾年,無論是高鐵“一地兩檢”之類的經濟民生話題,還是修訂《逃犯條例》這樣的單純法律問題,隻要與內地有關,香港反對派一定會跳出來煽風點火,造謠抹黑,這次也一定會故伎重演。對於大多數香港市民來說,唯有理性思考,才能不被各種似是而非甚至顛倒是非的觀點所迷惑,不被各種危言聳聽的言論甚至謠言所煽惑。

  國安立法,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極少數人而言是高懸的利劍,對香港廣大居民是制度的保障。中央已經反復宣示,在國家層面進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攬炒”勢力。對於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構成任何影響。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包括海外投資者,不必對此有任何恐懼。

  “如果心中沒鬼,你怕什麼?”奉公守法,何懼之有?香港市民用最朴素的語言說明了最淺顯而深刻的道理。有關國家安全立法的適用范圍有嚴格限定,與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無關。與香港近在咫尺的澳門就是最好的例子。澳門特別行政區早在2009年就完成了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其后又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立法10多年來,澳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何嘗有損?所謂國安立法損害權利自由,完全是香港反對派極盡夸張的危言聳聽和別有用心的惡意抹黑。他們就是以這樣的伎倆,導致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相關立法遲遲不能完成,國家安全風險凸顯,中央不得不出手堵漏洞、補短板。

  恐懼有時源自認知的偏差。香港反對派的危言聳聽之所以有一定市場,深層次原因是一些香港市民對內地法治狀況缺乏了解和信任。改革開放以來,經過40多年的努力,國家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就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內地與香港相差不大。內地辦案完全堅持正當程序原則,堅持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等原則。國家安全機構在內地辦案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並有嚴格的程序限制,怎麼可能到了香港反而變得無拘無束呢?近年來,不少長期在中國內地工作、生活的外國人以各種方式談及,中國是世界上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就是最好的明証。

  國家安全立法,正是為了讓廣大香港市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生以來,內外勾結的“港獨”“黑暴”“攬炒”等激進暴力犯罪行為和活動,已然成為香港社會的“公害”和“毒瘤”,嚴重侵害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損害香港社會繁榮穩定。一年來,香港市民受暴力及混亂狀態困擾,連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連生計都成了問題,談何權利與自由?誰是侵害香港市民權利與自由的罪魁禍首,不言自明。

  在經歷了持續“黑暴”“攬炒”之后,廣大香港市民更加深切地體會到:沒有安全和穩定,何來權利與自由?一小撮人的所作所為再不及時制止,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就會被繼續侵害,香港和“一國兩制”的前途就會被葬送。在國家層面立法,是為香港打上“安全補丁”,為“一國兩制”實踐裝上“殺毒軟件”。不論接下來香港再發生什麼,也不論外面的人怎麼說、怎麼做,國家填補香港國安法律漏洞的進程不可逆轉。極少數人如果不自量力,試圖螳臂當車,隻會以失敗告終。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13日 04 版)

(責編:馬昌、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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