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別把法律與道德混為一談

扶 青

2020年04月30日07:54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別把法律與道德混為一談

  近日,一則“援鄂中醫返魯后被罰”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山東一名中醫志願者駕車前往武漢,參加某中醫組織的志願活動,結果返回山東后,因非法行醫被罰款3萬元。

  與當事人自覺領罰不同,很多網友倒是為其鳴起了不平。翻看新聞下的留言,有不少這樣的言論:“人家都已用生命赴前線將功補過,憑什麼再拿陳年爛芝麻事來罰!”“沒証怎麼了?不是一樣創造奇跡嗎?”……應該看到,隨著“醫院抗疫補貼向領導傾斜”“社區工作者不屬防疫人員”等新聞出現,大眾對戰“疫”英雄遭遇的不公容易產生敏感,不過在這裡,援鄂身份和非法行醫顯然是兩碼事。網友的一些看法沒有做到實事求是,也是缺乏邏輯的表現。

  首先,援鄂中醫被處罰的是非法行醫,並非輿論誤解的“援鄂中醫志願服務”。根據當地衛健委通報,2018年有民眾舉報,在這名中醫經營的“養生館”接受針灸拔罐時被燒傷,后經查實,該中醫涉嫌無証開展診療活動。當地判定其非法行醫的依據,主要是這個案例,而不是其沒有持証就去援鄂。事實上,這名中醫不僅沒有因為援鄂受罰,而且還得到了武漢頒發的志願者紀念証書。輿論誤解的“援鄂被處罰”,概因一些自媒體文章歪曲事實、煽風點火所致。

  其次,“將功補過論”“英雄無罪論”是在混淆是非、顛倒黑白。這名中醫自告奮勇前往一線是事實,但其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証》《醫師資格証書》《醫師執業証書》也是事實。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非法行醫罪,而法律在對某些行為進行評價時,隻將法律行為本身作為評價對象。非法行醫是個明確的法律事實,不能因為一個人動機良善、人格高尚就網開一面,更不因當事人作出了貢獻就既往不咎。總之,法律和道德是兩碼事,不宜混為一談。

  最后,輿論場上似乎對非法行醫也有一些爭議,有些人還胡攪蠻纏地抬出“証書≠效果”。不可否認,在民間實踐中,中醫的有效性得到了廣泛的証實,但也有不少群眾沒有充分認識到非法行醫的危害性,認為一些小診所“方便”“便宜”,成為非法行醫機構賴以存在的“客源”。國家出台相關法律規范合法醫療行為,包括傳統中醫在內,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群眾生命安全。那些認為証書不重要的看法,保護不了這名醫生,更捍衛不了中醫。

  “善人賞,惡人罰,則國必治。”道理很簡單,隻有陟罰臧否、賞罰分明,才能捍衛法律的權威性。自媒體和大眾看待此事,應該秉持一種理性客觀態度。在武漢疫情嚴峻之時,這名中醫赴武漢提供志願服務,應該感謝其為防控大局所付出的努力和作出的貢獻。但是,非法行醫作為客觀事實,也不能被一筆帶過。還是讓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吧!

(責編:董曉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