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人民時評:補齊醫療廢物處置短板
處理醫療廢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環,也是一道公共衛生防線。醫療廢物的安全高效專業處置,關系著疫情防控的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醫療廢物處置需求激增、壓力加大。據生態環境部4月6日通報,1月20日至4月4日,全國累計處置醫療廢物23.2萬噸,目前全國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為每天6070.6噸。作為疫情防控的“末端”,如何確保醫療廢物應收盡收、應處盡處,妥善進行無害化安全處置,事關疫情防控成果的鞏固。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不同於普通的廢物、垃圾,醫療廢物若處置不當,其作為傳染源極易引發污染事故,危害周邊居民健康,影響當地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家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醫療機構應有專人或部門負責醫療廢物處置,並對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機構,進行分類收集、消殺、轉運、處置。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求,疫情期間,醫療機構在診療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發熱門診和病區(房)產生的廢棄物,包括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均應當按照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疫情發生以來,各地醫療廢物迅速增加,尤其是武漢市,最高峰醫療廢物的產生量達到每日240多噸,處置壓力巨大。在不少城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處於超負荷運行或滿負荷運行的狀態。在這種背景下,各地積極應對,採取增加移動處理設備、水泥業跨界補位、跨區域協調處理等多種方式提高醫療廢物的應急接收和處置能力。但這種應急“補位”也提示我們,當前相關集中處置設施和能力還存在短板,不能滿足現實需求。
處理醫療廢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環,也是一道公共衛生防線。醫療廢物的安全高效專業處置,關系著疫情防控的成效。今年2月21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加快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不久前,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十部門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強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在2020年底前實現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到2022年6月底前,實現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方案》也提出,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協同機制,促進醫療機構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及時得到處置。攻堅克難、務實行動,把相關措施落細落實,才能切實提升處置能力、消除各類風險隱患。
對於傳染病疫情期間的醫療廢物,實現其完全無害化處理,必須達到無死角、零疏漏、全防控的最高等級處置水准。這要求我們加快補齊短板,同時建立長效機制,鞏固疫情防控成果,積極順應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形勢。一方面,加大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力度,為每個區域配備足夠的處置設施或集中轉運體系。與此同時,努力提質增效,更好滿足處置需求。比如,採取信息化手段,使收集、轉運等各環節高效協作,對各類醫療廢物進行精准分類,提高安全環保科學回收處置技術,等等。此前,一些地方存在輸液瓶(袋)被不規范回收、非法倒賣的現象,在此次補短板的過程中,也應同步治理,確保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蓋,並做到閉環管理、定點定向。
不棄微末,方可標本兼治。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機制、守好“末端”防線,不僅能滿足疫情防控需求,也將推動提升公共衛生管理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1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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