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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大家手筆:把好制度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

楊聖敏
2020年04月03日05:2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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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事務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走符合本國國情的道路。堅持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是我國推進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重要保証。

  處理民族事務、解決民族問題,必須堅持以科學理論為指導。消除民族之間的不平等,是馬克思主義主張的消滅階級差別的任務之一。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在解決民族問題、制定民族政策中始終貫穿民族平等這一重要原則。

  面對眾多民族統一在一個國家之內的多元一體歷史傳統,面對少數民族人口分布廣泛、交錯雜居的現實條件,我們黨將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條件結合起來,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內涵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這一制度既保証了國家團結統一,又實現了各民族共同當家作主。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來,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都取得顯著成就,與其他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不斷縮小,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不斷鞏固。從實踐效果看,這一制度展現出良好效能和明顯優勢。

  歷史上,我國各族人民都為締造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創造悠久燦爛的中華文明作出了自己的貢獻。幾千年來,我國各民族形成團結統一的大趨勢,推動中華文明綿延5000多年,不斷繁榮發展。各民族因地制宜地發展地方經濟、社會與文化,同時互相交流、互相學習,日益走向更加緊密的團結統一。

  從現實條件看,我國各民族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由於頻繁遷徙、廣泛交融,逐漸形成了大雜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這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現實基礎。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不同類型和不同行政級別的民族自治地方,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維護少數民族聚居地方民族關系的和諧穩定,還可以充分發揮少數民族地區資源富集、地理風貌獨特等優勢,促進民族地區與其他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由此可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是“飛來峰”,而是我們黨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繼承多元一體歷史傳統,根據我國各民族分布格局的現實條件進行制度創新的成果。

  綜觀當今世界,不同國家在處理民族關系、解決民族問題方面採取了不同制度。制度適不適合,對民族關系、國家發展影響很大。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妥善處理了中華民族與各民族、國家與民族地區的關系,是統一和自治、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的有機結合。

  團結統一是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沒有國家的團結統一,就談不上民族區域自治。統一是民族自治的前提和基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為了更好發揮少數民族積極性、提升少數民族群眾生活水平。從民族地區實際出發推動改革發展,最終都是為了把各民族緊緊凝聚起來,共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動國家更加統一穩定、繁榮昌盛。

  歷史和現實都充分表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好制度,是具有生命力和優越性的好制度。我們要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這一制度,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共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作者為中央民族大學資深教授、中國民族學學會名譽會長)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03日 09 版)

(責編:李楓、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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