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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要論: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疫情防控

莫紀宏
2020年03月03日05:0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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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閱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進,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

  ■我們要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緊緊依靠人民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需要做好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指出,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這一重要講話深刻闡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對依法推進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重要部署,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重要遵循。我們要充分認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效處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不斷提高依法進行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著力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法治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好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逐步實現國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法治化。

  現代社會是高風險社會。我們面臨的風險挑戰,有的來自國內,有的來自國際,有的來自經濟社會領域,有的來自自然界。而且風險的跨界性增強、傳導性加快,容易形成風險綜合體。這就要求我們優化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從事前、事中、事后的整體進程進行防范,從源頭、傳導、轉化等關鍵環節進行化解,形成互信、互助、共擔的防控鏈,提高風險防范化解的前瞻性、系統性、協同性。面對疫情防控等復雜問題,隻有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才能有效將各種社會治理難題轉化為立法執法司法問題,更好實現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規范化,實現社會穩定有序。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嚴峻復雜,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方面工作有序推進,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面對疫情防控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能否堅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事關群眾的信心和希望。我們要堅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效運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不斷提高疫情防控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始終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

  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

  我國在運用法治保障傳染病防控工作方面作出了積極努力,出台了包括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法律制度體系。應該說,目前在我國傳染病防治領域,尤其是疫情防控應急工作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同時,應針對這次疫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盡快修改完善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配套制度建設,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

  疫情防控工作與法治保障密不可分。這次疫情發生后,國家衛健委及時發布2020年第1號公告,將新冠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新冠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各級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其他政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就可以依法採取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預防和控制疫情的傳播。

  面對疫情防控的復雜局面,我們要認認真真講法治、老老實實抓法治,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積極主動履職,抓好任務落實,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依法履行職責,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有序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實施防控措施。

  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司法力度,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於疫情防控。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布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准確報告疫情信息。加強對相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指導,及時處理,定分止爭。此次疫情傳播涉及面廣,各地區各部門應在本行政區域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依法有效控制疫情發展,全力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保障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緊緊依靠人民群眾開展依法防控

  我們黨最大的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1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群眾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法律是天下之公器、社會之准繩。堅持依法防控,重在讓全社會知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實聯防聯控措施,構筑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發揮群眾主觀能動性。這就要求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採取有效措施引導公眾積極配合政府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履行各項法律義務。對於黨和政府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依法採取的一系列限制措施,廣大群眾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間,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規定,發現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群眾可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處置措施。對於對抗疫情防控措施、以極端方式干擾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懲。

  疫情防控是黨和政府的責任,也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群策群力。社區鄉村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線。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公民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在這一過程中,也要注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城市和農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採取臨時封村、封閉小區等措施,要得到上級機關和部門依法有效授權和指導。在不影響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對居民的正常生活予以充分保障,把影響盡量降到最低。

  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開,讓公眾及時知曉疫情發展態勢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可以組織專家通過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信息,回應公眾關心的問題,保証疫情防控期間政府與公眾之間信息溝通渠道的有效暢通。強化疫情防控期間的法律服務,組織律師和社區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公眾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幫助有困難的群眾和企業依法解決因疫情導致合法權益受損等問題,為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使疫情防控工作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疫情防控事關億萬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也是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全民行動。要強化人民群眾監督作用,對於各種借疫情之機侵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可以利用網格化管理機制,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體系,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織牢疫情防控的法治之網,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國際法研究所所長)


  《 人民日報 》( 2020年03月03日 09 版)

(責編:曹昆、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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