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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禁食“野味”,這次動真格了

受訪專家:北京大學保護生物學教授  呂  植
2020年03月02日04:4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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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鵬作 (新華社發)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報道,《決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導向,擴大法律調整范圍,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要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以體現更加嚴格的管理和嚴厲打擊。

  路透社報道回顧了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我們早就認識到,食用野生動物風險很大,但‘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是一個“緊急決定”。首先,是要控制公共衛生的風險。當前我們面對的疫情,其病原源於野生動物,疾病的傳播難以排除與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和濫食行為的直接關系。其次,是加強生態系統保護的舉措。近些年來生物多樣性不斷遭到破壞,野生動物的非法消費是原因之一。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導致生態系統穩定性下降,對人類本身的生存也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在這樣的背景下,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加以禁止、規范和引導是很有必要的。

  從SARS到禽流感,從鼠疫到新冠肺炎,近些年,新的流行性疾病與野生動物密切相關。這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警示,即人類需要重新反思和構建與野生動物的關系,不能再隨意逾越與野生動物的界限,包括非法佔據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和非法野生動物貿易。此外,在野生動物貿易鏈條中,從捕獵、運輸到市場等一系列過程中把不同種的、原本生活環境不相關的野生動物聚集在狹小臟亂的空間裡,都會增加病毒在種間傳播的風險。

  目前,全球都在保護生物多樣性,打擊非法野生動物貿易,但這項工作面臨諸多困難,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的背后也有著復雜的貿易鏈條。因此,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一個關鍵就是減少消費,教育消費者不要去濫食野生動物,從源頭上控制需求,這也是《決定》關注的一個重點。《決定》中將濫食野生動物定義為“陋習”,是因為在我國,人們對蛋白質的基本生存需求已經不需要從野生動物那裡獲得,食用野生動物實際上是奢侈消費。因此,在打擊相關違法貿易的同時,重視對消費者的教育和引導也同樣重要,隻有革除這種陋習,才能從源頭上切斷非法野生動物的貿易鏈條。

  當前全國上下抗擊疫情,就是一個教育契機。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濫食野生動物的危害,逐漸形成公眾意見,對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產生了一定社會壓力,這是好的現象。但也要警惕疫情結束后公眾意見的消退。因此,疫情結束之后的持續教育非常重要,包括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促進消費者樹立科學的、合理的消費觀念,構建健康生活習慣和文明理念,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決定》為今后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和完善具有導向的作用。一直以來,禁止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難題,這一次,中國政府顯示出的決心讓全世界提振了信心。盡管很難,仍要迎難而上,邁出的這一步是非常值得稱贊的。

  接下來,就是相關法律的修訂和完善,幾個方面是發力的重點。一是擴大野生動物的保護范圍﹔二是明確野生動物利用的合法與非法邊界,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犯罪的成本,起到威懾作用﹔三是完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亟須更新,野生動物檢疫方面的規范和管理條例亟待出台﹔四是公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的權利,也應當受到法律保障。

  (李治宏採訪整理)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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