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以烈士榮譽告慰戰疫英靈

2020年02月19日07:4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以烈士榮譽告慰戰疫英靈

  廣大醫務工作者和其他防控人員奮戰在抗擊疫情第一線,他們的奉獻或許少了幾許悲壯和慘烈的情節,但他們中的不幸殉職者是為國家而犧牲,為他人的生命健康而犧牲,為保衛公共衛生安全而犧牲。殉職者與戰場上拋頭顱、洒熱血的英烈在精神氣質上一脈相承,授予他們烈士榮譽稱號,是順應公眾意願、合情合理合法的必然之舉。

  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符合烈士評定(批准)條件的人員,應評定(批准)為烈士。

  疫情防控是一場短兵相接的白刃戰,大量醫務人員以及其他防控人員不顧個人安危,迎難而上,勇做“最美逆行者”,與病魔貼身肉搏,以崇高的人民情懷和責任擔當,義無反顧地在公眾和病毒之間筑起一道生命安全防線,不少人為此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的信息,截至2月11日24時,全國共報告醫務人員確診病例1716例,佔全國確診病例的3.8%﹔6名醫務人員不幸死亡,佔全國死亡病例的0.4%。此外,有多名警察、社區工作者、志願者因病毒感染、積勞成疾等原因獻出了生命,永遠倒在了疫情防控第一線。

  與在戰場上拋頭顱、洒熱血的英烈相比,廣大醫務工作者和其他防控人員奮戰在抗擊疫情第一線,他們的奉獻或許少了幾許悲壯和慘烈的情節,但他們中的不幸殉職者是為國家而犧牲,為他人的生命健康而犧牲,為保衛公共衛生安全而犧牲,這種犧牲無比偉大而崇高,永遠值得我們銘記。殉職者以生命相托而舍自我的壯舉,與戰場上拋頭顱、洒熱血的英烈在精神氣質上一脈相承,因此,對戰“疫”中殉職者授予烈士稱號,用烈士榮譽告慰他們的英靈,是順應公眾意願、合情合理合法的必然之舉。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對為公益事業而犧牲生命者授予烈士榮譽稱號,事關一個國家、社會和民族的價值追求與理想道德,既是浩然正氣使然,更是一個法治社會的應然之舉。我國《烈士褒揚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應評為烈士。授予新冠肺炎戰“疫”中殉職者烈士稱號,用烈士榮譽告慰他們的英靈,不只是弘揚和傳承英烈精神的情感邏輯要求,也是法理邏輯的剛性要求。

  烈士稱號是對疫情防控犧牲者最高的道德評價,是以國家名義作出的人格鑒定和榮譽背書,分量至為重大。誠然,根據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等部門的政策,醫務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工傷保險待遇主要是一種社會保障,其分量與烈士待遇有明顯差距。在精神層面,授予烈士稱號是對犧牲者的國家告慰,是最庄重、最深刻的紀念。在具體的權益保障層面,烈屬可以領取烈士褒揚金、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定期撫恤金,並在公務員招錄、參軍入伍、升學、就業、醫療等方面享受更多保障。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遠”。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斗中,對於用生命鑄就阻擊“疫魔”無字豐碑的殉職者,以烈士榮譽告慰他們的英靈,無論是在情感邏輯上,還是在法理邏輯上,都是天經地義。各級政府應對在此次戰“疫”中殉職醫務人員和其他防控人員,依法授予他們烈士榮譽稱號,並通過這種旗幟鮮明的褒揚,凝聚起萬眾一心阻擊疫情的澎湃動力,贏得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最后勝利。

  當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我們要以戰疫英烈為標杆,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給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以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告慰烈士英靈。

  本報特約評論員

(責編:董曉偉、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