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推出安檢措施后,陝西省人民醫院購買報警手環並部分投入使用。該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陝西省人民醫院很重視保障醫護人員和患者的安全,考慮到醫院床位多、人員流量大的實際情況,為保証醫院內人員的安全,院方正規劃一系列安保措施,比如為醫生配備報警手環、在病房安裝報警按鈕等,希望能夠切實保障醫護人員和患者的安全(1月14日澎湃新聞)。
近年來,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醫生執業環境的日趨改善,各地原本緊張的醫患糾紛和矛盾日漸減少。但由於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及“一床難求”、手術失敗等多方面原因,少數患者或患者家屬傷醫、辱醫事件仍時有發生,這不但嚴重擾亂了就醫秩序,傷害了醫患信任,而且也破壞了和諧的醫療環境。可以說,暴力傷醫行為是對醫生合法權益的一種侵犯,更是對他人生命健康權的一種踐踏。
眾所周知,醫生由於其職業的特殊性,既擔負著救死扶傷的神聖職責,又肩負著人命關天的重大責任。如果患者就醫后平安無事,醫患之間就可能相安無事。但倘若患者就醫時出現手術失敗、死亡等非醫生責任事故時,醫鬧或暴力傷醫就可能瞬間升級。輕則大吵大鬧,侮辱恐嚇,重則動拳動腳,打人致傷、致死。
為打擊醫鬧、暴力傷醫者的囂張氣焰,前幾年衛生主管部門就提出了“對暴力傷醫零容忍”,但由於前述諸多原因,醫鬧、暴力傷醫仍不時出現。對此,一些醫務人員不得不承受著巨大的風險和壓力。為防范暴力傷醫,前不久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採取先安檢后看病措施,一度引發熱議。而此次陝西省人民醫院為醫生配備報警手環,兩者出發點一致,都是為了防范暴力傷醫行為的發生。但筆者以為,這兩種做法都是治標之策,真正要遏制暴力傷醫行為,還得法律亮劍。
前不久,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將於今年6月1日施行。其中明確闡明了國家對醫務人員的保護,法律責任部分“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要受到法律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以說,防范暴力傷醫的最好辦法就是法律亮劍。
隻有讓暴力傷醫行為受到法律責任追究,才能警示更多人理性就醫,文明就醫,遠離醫鬧和暴力傷醫,從而維護良好的就醫秩序,營造和諧的診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