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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縱橫:打好組合拳嚴懲惡意欠薪

李萬祥
2020年01月14日05: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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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末年初,在外打工的人們最關心的是能不能拿到工資,回家過個好年。然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每每引發社會關注。如何切實根治?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相關工作。國務院近日公布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從落實主體責任、規范工資支付行為等方面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作出了規定。

  勞動工資爭議糾紛有時候關乎一個人,有時候則涉及一群人,他們背后是一個個家庭。按時足額領工資,過年全家俱歡顏。總的說來,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打好組合拳,暢通綠色通道,形成治理合力。一方面,最大限度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成本,用足法律手段,用好信用懲戒,發揮教育警示作用,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按時足額發放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另一方面,最大限度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和門檻,堅決杜絕拖延立案、人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現象。

  拖欠農民工工資,原因很多。有些企業因經營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有的企業則是惡意欠薪。各部門應積極構建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直通車”,有效推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及時進入司法程序。人民法院發揮刑法的威懾作用,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違法行為,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嚴厲懲處,讓惡意欠薪者付出代價。同時,在法院的執行環節,用足用好失信懲戒、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執行措施,依法採取凍結、扣押、查封、拍賣、變賣等強制措施,保障農民工及時兌現權利。

  對於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人民法院近年來嚴格審理,明確了裁判標准和尺度,強化了有關措施。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以及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涉農民工勞動爭議糾紛,人民法院依法運用先予執行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審,提高審判效率﹔對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的案件,綜合運用訴前調解、委托調解、邀請調解等多種方式,將法律宣傳與說服教育相結合,督促企業及時依法履行法律義務﹔對群體性或涉案金額較大的案件要挂牌督辦,統籌處理。

  從源頭上防止欠薪案件發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要做到守法懂法用法,有關部門更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讓勞動者權益及時兌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摘編自1月10日《經濟日報》)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14日 05 版)

(責編:牛鏞、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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