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人民時評:推動聚合支付平台規范發展
在充分吃透技術原理、吸收專業意見的基礎上,因時因事不斷進行調整,才能提升監管的專業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如今,掃碼購物這樣的消費場景,和柴米油鹽一樣成為百姓日常。細心的消費者已經注意到,以前商家櫃台上分別擺著微信、支付寶、百度錢包等多個第三方支付二維碼。但現在,很多商戶隻放一個二維碼,就能接入所有擁有牌照的支付平台。各家第三方支付的聚合通道,被稱為聚合支付平台。
從效果來講,聚合支付化解了移動支付“最后一公裡”的不便。對於消費者來說,支付更簡單,不用再選擇掃哪家的二維碼,使移動支付更方便﹔對於商家來說,收銀更便捷,且不用對每個支付工具進行分類對賬。因而聚合支付獲得市場各方青睞。然而,由於聚合支付平台處於無牌照運營階段,不需要繳納備付金,做一個應用即可接入第三方支付平台,進入門檻幾乎為零,這也埋下了一些風險。
堵住監管漏洞,讓技術更好發揮正面效應,需要社會治理精准發力。一些聚合支付平台“劍走偏鋒”,以聚合支付為名,行非法網絡支付之實,或截留商家資金卷款跑路,或利用所謂的“資金池”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不久前,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公安機關破獲多起非法網絡支付案件,打掉一批非法聚合支付平台。其中,深圳愛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打著“聚合支付”的幌子,從事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截留商家資金,涉案金額92億余元。如何推動聚合支付平台的規范發展,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事實上,早在2017年,央行就下發《關於開展違規“聚合支付”服務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2018年全國金融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就聚合支付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相關標准從安全技術、安全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確規范。但隨著聚合支付向縱深發展,在事前准入、事中監督、事后處罰等方面的監管體系亟待細化完善,相應的准入標准、法規條文需要盡快研究出台。
監管亮劍和創新創業並不矛盾,而是為了更好推動新業態穩健發展。對監管來說,最重要的是在剛性和彈性之間尋求最優解,在精准精細上下功夫,不能搞“一刀切”。在機制上,能否堅持系統治理,整合力量,避免“各管一段”的治理模式?在市場上,能否推動條碼支付互聯互通盡快實現,形成更加開放、公平有序、更為健康的支付產業生態?這些問題需要從實際出發進行考量。實踐証明,在充分吃透技術原理、吸收專業意見的基礎上,因時因事不斷進行調整,才能提升監管的專業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監管和包容並不相悖,這是各方對待創新的基本共識。少了積極包容,移動支付的應運而生便無從談起﹔沒有審慎監管,移動支付難以長遠健康發展。影響力較大的平台理應堅守作為支付中介的定位,樹立服務用戶的意識﹔行業內部亦需引導和支持平台完善管理、守法經營,以日漸健康規范的姿態前行。打造行業自律、政府監管協同的共治格局,才能真正拓寬支付行業未來發展的廣闊空間。
讓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擺脫“成長煩惱”,考驗社會治理能力。答好這道治理命題,既要多方合力探索適應技術發展的風險防范體系,更要構建與創新趨勢相匹配的社會治理體系,從而消除潛在風險,推動新業態健康規范發展,更好滿足群眾期待和需求。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1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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