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研究生意外身亡,導師該如何“負責”

朱文龍

2020年01月07日08:12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研究生意外身亡,導師該如何“負責”

  不容否認的是,不少大學和科研機構對“導師負責制”缺乏明確合理的權責界定,客觀上賦予了導師過大的權力。

  □本報評論員 朱文龍

  1月5日,南京郵電大學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關於該校碩士研究生譚某意外死亡的情況通報。通報稱,學校已成立專門工作組展開調查,並已取消了當事研究生導師張某的導師資格。

  消息一出,迅速引發了輿論的熱議。對於譚某的死因,通報並沒有提及,但是在其出事不久,就有知情人在網絡發帖稱,死者生前屢遭其導師張某的“謾罵和壓榨”。張某不僅對譚某進行人格侮辱,還有“不給修改論文”“要求簽延期畢業材料”“利用學生打黑工”等多種“劣跡”。這些網絡爆料,每一點都堪稱“重磅”。對此,南京郵電大學必須盡早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法。司法部門也應及時介入,徹查導師張某與學生譚某意外身亡之間的真實關系,及早還原事件的真相。

  譚某在大好年華意外離世,令人惋惜,更讓人覺得揪心的是,最近幾年類似的事件頻頻發生。相信不少人還記得,2018年4月,發生在武漢理工大學的“爸爸導師”事件。研究生導師長期對學生陶某進行各種“虐待”,陶某最終選擇用跳樓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此外,在2019年1月,同濟大學醫學院碩士研究生陸某也因“常年被其導師壓榨,365日無休”,最終選擇用跳樓這種極端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毋庸置疑,大部分導師和學生之間的師生關系是健康的。可不容否認的是,不少大學和科研機構對“導師負責制”缺乏明確合理的權責界定,客觀上賦予了導師過大的權力。研究生的課業評價、論文質量以及能否順利畢業,完全受制於導師。在這種情況下,有個別導師為了謀取最大的利益,濫用手中的權力,將學生視作免費的勞力,任意壓榨。而在我國現行的研究生培養體制下,研究生往往是不能換導師的,更沒有辦法制約導師。處於絕對弱勢地位的學生,要麼委屈求全“忍”到畢業,要麼自毀前程進行“反抗”,一些悲劇也就在此情況下發生了。

  為了防止譚某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有必要對“導師負責制”進行改革。首先要明確導師的責任和權力,權不能無限大,責不能無限小。除了科研和教學任務的完成情況,還應將學生的滿意度作為評價導師的一項重要指標,並且將這種考核落到實處。同時,對學生的評價也應該更加多元化,不能僅以論文或者導師評價決定學生的成績甚至前途。

  此外,學校也要加強對導師的師德考核。去年11月,由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並實施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嚴格考核評價,落實師德第一標准,發揮師德考核對教師行為的約束和提醒作用。這項工作必須常抓不懈,不能有半點放鬆。

  倘若學生與校方有通暢的溝通渠道,校方對導師有足夠的監督和制約,這起悲劇或許不會發生。隻有及時補上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才能更好地告慰逝去的生命,希望高校及時行動起來。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