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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飛機投幣賠12萬元是“祈禍”

蔣萌

2020年01月03日17:38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向飛機投幣賠12萬元是“祈禍”  

背景:在乘坐航班登機過程中,乘客劉強將兩枚硬幣扔向飛機機身方向,導致該次航班取消,劉強因此被行政拘留10天。隨后航空公司將其起訴到法院,要求其賠償12萬余元,最終得到法院支持。

新京報發表馬滌明的觀點:每次類似事件發生后,此舉的危害都被一再普及:把硬幣投進飛機發動機裡,可能致使硬幣與飛機發動機高速轉動的葉片發生碰撞,導致發動機喘震、失速,甚至停止運轉,其后果不堪設想。即便如此,有些情況仍讓人想不到:一是,扔硬幣的不只是那些迷信觀念根深蒂固、可能不怎麼上網的老人,還有很多年紀不大、受過良好教育的中青年人。如2019年9月,某醫科大學畢業正准備考研的23歲女學生王某,為了“避災祈福”,下機時向機坪內拋下硬幣,最終王某被處行政罰款200元。醫學畢業的大學生,竟也如此迷信,未免讓人心生感慨。二是,前車之鑒沒成后事之師,別人吃一塹自己不長一智的情況不少見。到底是這些人將自己隔離在了現代信息社會之外,還是某些“信仰”的力量太大,以至於足以無視現實社會規則?不管怎麼說,這類陋習都應得到約束。而讓違規者付出足夠的代價,就是約束的重要方式。向飛機發動機內亂扔硬幣,已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航空公司起訴,讓涉事乘客擔起民事賠償責任,無疑是為該行為的法律代價加了碼。而違法成本越高,對部分乘客的心理震懾想必也會越強。向飛機投幣被判賠12萬,頗具警示意義:陋習和迷信也有界限和代價,無視現實規則與公共利益,不但祈不來“福”,還有可能“祈”來麻煩甚至災禍。

小蔣隨想:“投幣祈福”是信仰,還是迷信?有一點是無疑的,“祈福”得做善事,不能做惡事。再看朝飛機發動機扔硬幣,蘊含巨大危險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這種行徑別等“福報”了,反而有“現世報”——本例的當事人不光被行政拘留10天,而且要賠償12萬余元。這不是黑色幽默,而是冷峻教訓。某些人的想法和作為,可怒更可悲。這樣的事接二連三地發生,說明一些人的科學素養並沒有達到現代文明期待的高度。驚訝、嘲笑、吐槽一些人的無知和愚昧不解決問題,消極應對更不是明智做法,科普宣傳還要持之以恆,現實懲戒不可或缺。在思想觀念層面,不斷敲響警鐘,才可能令一些仍然“睡著”或是“裝睡”的人睜開眼睛,正視他們“自以為對實際是錯”的事,面對他們“不以為意卻大有問題”的陋習。在法治規范上,懲罰不是目的,是引起敬畏的必要手段。拘留10天,賠償12萬余元,比說一千道一萬的“沖擊力”更強、更有效,它會打消“寧可信有福”的胡亂投幣,彰顯“亂投必受懲”的剛性。沒出事故,受到一定懲處,還算是好的。嚴防不可挽回的悲劇,社會必須對此類行徑堅決說“不”。在安全面前擲硬幣賭運氣,隻能是禍,絕不是福。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