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慶峰
近日,某汽車公司一名30歲工程師由於工作壓力大,在朋友圈留下遺言后墜樓。值得注意的是,媒體報道中有這樣一些表述,“所有的部門都要來找他,工作微信群都有120多個,每天看群消息看都看不完,郵件也回不完”。120個工作群是否成為壓垮年輕人的稻草,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工作群太多太濫,是引起許多人共鳴的一個話題。
正常來說,建立微信工作群的本意是方便溝通,一些常態化的工作借助微信群也能提升工作效率。但換一個角度看,技術其實讓工作和生活的界限日益模糊了,也讓管理和控制更容易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是,我們使用工作群是為了省時間,但是省下的時間去哪了?生活的真相是,時間不但沒省下,還被大量佔用了。原本,以下班和周末為界,個人生活是獨立於工作之外的﹔但如今,夜晚和周末冷不丁的微信,一下子就把人帶回“工作時間”。這是一種巨大的心理負擔,意味著一個人24小時都在待命之中,隨時接受工作的侵奪。
工作群的這種侵奪感,是由它的形式和內容決定的。比如一些領導通過微信群傳達任務,要求幾分鐘內回復“收到”,這是不現實的。且不說人有三急,下班后不看手機也很正常,要求事必留痕,不就相當於變相要求加班嗎?還有一些工作群屬於臨時搭建,本來三兩句話就能說完的事,非得建群搞對接和交流,結果使工作效率更低了。這種群未及時解散,不也是牽扯人們的精力嗎?此外,許多工作群異化成了“聊天群”“留痕群”,每天群裡信息不斷,但都是簽到、刷存在感的信息,有實質意義的沒幾條,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性呢?
通過種種現象看,工作群確實有“精兵減群”的必要性了。至少從形式上看,一些地方基層政務部門已經走在了前頭。比如,湖北鶴峰在全縣范圍開展微信、QQ工作群、政務APP等清理整頓,明確各單位除領導班子群、機關群、脫貧攻堅群以外,不得另建工作群。珠海市香洲區也規定,原則上一個單位隻建一個工作群,非工作時間不發布工作信息等。這些措施對於治理形式主義的作用明顯,普遍贏得了人們的認同,對於企業來說也有借鑒意義。有許多群是低效、無意義的,把員工解放出來,可以更好把精力放到干事創業中去。
當然也要看到,企業很難有這種“減群”的主動性。而通過工作群的表象,問題的實質仍然是難解的“加班文化”。從“996是福報”,到“007是常態”,許多企業特別是互聯網企業的這種“加班文化”,本質是病態的,是要加以糾正的。對比國外,我國勞動者的權益保護目前仍然比較孱弱。例如法國新勞動法規定,晚上6點之后在IT或咨詢等業務公司工作的人員回復工作郵件、工作電話和工作短信都是不合法的。面對互聯網企業的“加班文化”,相關部門似乎需要拿出更有力的作為,比如規定,下班時間使用工作群同樣屬於加班。
總之,工作群的目的本是為了保証工作效率,倘若對勞動者構成了困擾,減負就是理所當然的。最起碼,應該想想有什麼更高效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