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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要論:推動農業農村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毛中明
2019年12月20日05:2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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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

  堅持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處理好農業農村現代化與工業化、城鎮化的關系,堅持以創新引領農業農村發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農業農村工作取得的重要經驗,對做好新時代農業農村工作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歷史性成就,農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實現了從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的偉大跨越,正在向全面小康邁進。總結我國農業農村工作的經驗,對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農業農村工作不斷取得進步的根本政治保証。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工作。新中國成立之初,通過土地改革讓耕者有其田,推動我國農業農村事業取得較大發展。1952年,我國糧食產量比1949年增長44.8%。我國改革開放是從農村體制改革起步的。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推動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進入快車道。上世紀80年代,我國連續5年出台以農業農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推動始自安徽小崗村的“包產到戶”發展成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並迅速推向全國,極大調動了億萬農民的積極性。對此,1983年出台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這是在黨的領導下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

  進入21世紀,黨中央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農業農村工作指導方針,著力破除阻礙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各種體制機制障礙,並在2006年取消了農業稅,轉而實施農業補貼政策,有力促進了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縮小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提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明確到2020年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的目標。同時,還規劃了實現鄉村振興的時間表: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習近平同志指出,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新中國成立前,我們黨領導廣大農民“打土豪、分田地”,就是要讓廣大農民翻身得解放。現在,我們黨推動農業農村各項工作,就是要領導廣大農民“脫貧困、奔小康”,讓廣大農民過上好日子。讓廣大農民過上好日子,這是我們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農業農村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社會生產力、綜合國力實現了歷史性跨越,人民生活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再到總體小康的歷史性跨越。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准確把握我國農業農村工作新的歷史方位,持續加強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領導,不斷推動農業農村工作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並明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時間表、路線圖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推動我國農業農村工作取得新的巨大成就。按照現行農村貧困標准計算,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7.7億人下降到2018年的1660萬人,農村貧困發生率從97.5%下降到1.7%,下降了95.8個百分點。

  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農業農村工作的艱辛歷程不難發現,無論是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還是改革開放以來的“脫貧困、奔小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雖然每一階段農業農村工作的目標任務有所不同,需要解決不同的具體問題,但總體來看都是圍繞讓廣大農民過上好日子這個一貫目標展開的。正是由於我們黨在農業農村工作中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不斷邁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堅持處理好農業農村現代化與工業化、城鎮化的關系

  農業農村現代化不是孤立推進的,而是與工業化、城鎮化密切相關。這決定了農業農村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統籌推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農村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達到89.4%,農業總產值佔工農業總產值的70%左右,農業生產力水平低下,“靠天吃飯”是我國農業生產的常態,廣大農民的溫飽問題仍待解決﹔同時,由於我國工業基礎薄弱,實現工業化面臨資本嚴重短缺等問題。如何解決工業化與資本短缺之間的矛盾,是剛剛走出戰亂的新中國必須面對的問題。對此,195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指出,“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這一論述表明,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是通過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工業化積累資本。改革開放前,我國已經建立起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但又出現了工業化、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不協調的問題。

  改革開放后,我國工業化、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均進入發展快車道。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發展農業生產力的25項政策和措施,並對實現農業現代化進行了部署。到20世紀末,我國已基本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的發展階段。但由於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改革滯后,我國城鄉二元體制帶來的問題進一步凸顯,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工業化、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統籌推進。

  進入新時代,深化農業農村體制改革、統籌推進城鄉改革、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必須緊扣城鄉關系重塑,盡快破除阻礙農業農村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補齊農業農村現代化短板。對此,黨中央審時度勢,順應我國改革發展大勢,作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舉措,著力補齊農業農村現代化短板,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堅持以創新引領農業農村發展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能夠取得巨大成就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斷推動農業農村體制機制創新等各方面創新,大大加快了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前提下,通過創新農業經營管理體制,實施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相分離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我國糧食產量大幅提高,有效解決了人民群眾的溫飽問題,保障了國家糧食安全。1991年11月召開的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指出,要把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作為我國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項基本制度長期穩定下來,並不斷充實完善。1999年召開的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正式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寫入憲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深化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作出了實行農村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制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等決策部署,持續筑牢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制度根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有效激發了廣大農民和農業科研人員的創新創造活力,大大提高了我國農業生產力,有力促進了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

  (作者為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學基地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20日 12 版)

(責編:馮粒、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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