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對性侵兒童的犯罪分子亮出利劍

徐雋

2019年12月19日16:4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的性侵兒童案件,堅決依法判處死刑,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在我國,死刑隻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性侵兒童的犯罪分子亮出利劍,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的態度,也彰顯了我國司法堅決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立場和決心。

未成年人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安全和權益的保護就是對國家和民族未來的保護。從國際上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程度是衡量一個社會法治文明程度的試金石。對未成年人的傷害,不僅僅是對具體的家庭的傷害,更是對人性的踐踏,對文明的蔑視。最高法強力打擊性侵兒童犯罪,釋放出保護未成年人的強烈信號,以充滿力量的法治之手,樹立鮮明的懲惡揚善的價值導向。

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自我保護能力弱,尤其需要全社會的呵護。司法機關有著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更應擔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讓不能傷害孩子成為我們這個社會不能踐踏的文明底線、法律紅線。凡是以未成年人為侵害對象的暴力犯罪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採取零容忍態度,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出重拳,一直是司法機關的努力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出台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各級法院審判及相關工作,給予未成年人群體最有力、最全面的保護。在審判工作中,各地法院與有關部門、社會各界密切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案件審判前后的未成年人后續延伸保護工作。凡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在司法審判工作中,司法機關始終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這些司法實踐,用實際行動為孩子筑牢安全的護欄,用法治來捍衛我們這個社會保護孩子的共同意志。

也應該看到,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務依然嚴峻。現實中,以未成年人為性侵對象的犯罪案件時有發生,有的利用網絡誘騙未成年人並進行性侵害,有的利用自己的教師等特殊身份和便利條件性侵未成年人。這些現象已成為社會痛點。

保護孩子的安全,不僅是司法機關的事,更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學校及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教職工職業道德和操守的監管,學校及家長應當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性安全防范教育,減少和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對於如何加強和改進網絡信息管理,以及學校、家庭如何幫助未成年人提高識別網絡不良信息、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從而更好地防范網絡未成年人性侵害已迫在眉睫。

隻有形成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相銜接的合力,才能有效預防、減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大家一起參與進來,才能為孩子營造一個更加安全的環境,讓孩子遠離傷害、健康成長。

(責編:尹深、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