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還需細則規范

馮海寧

2019年12月11日08:0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還需細則規范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近日印發《空氣污染(霾)人群健康防護指南》,其中提出,老幼孕等敏感人群、慢性病患者以及長期戶外作業人員為霾污染防護三類重點人群,建議中小學、幼兒園配置空氣淨化器,盡量降低PM2.5濃度。

  幾年前,有家長建議在學校教室安裝空氣淨化器,一些地方和學校逐步採納了家長的建議,也有一些地方和學校因種種考慮未予採納,還有的學校因故把家長集資安裝的空氣淨化器移除,這些現象都曾引發熱議。如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文建議中小學、幼兒園配置空氣淨化器,有望推動更多地方和學校更新觀念,更加重視和認真做好配置空氣淨化器的工作。

  在霧霾天,雖然學校教室、宿舍門窗緊閉,但空氣中細顆粒物仍然會進入室內,影響孩子們健康。而空氣淨化器是降低室內PM2.5濃度的有效手段,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文建議學校安裝空氣淨化器,是順應民意、保護孩子健康的有力舉措,值得肯定。在此基礎上,還需出台細則規范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

  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由誰來買單,需要政策來明確。以北京為例,幾年前不少家長集資為孩子教室購買了空氣淨化器,2017年,北京教育部門明確,學校安裝空氣淨化器,市級財政將給予補貼,此舉獲得家長普遍贊譽。而在有的地方,財政補貼學校安裝空氣淨化器可能存在一些困難,需要認真研究評估,爭取多方支持。

  地方財政不能為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提供補助,不外乎兩種情況:一是家長集資為孩子教室購置空氣淨化器,但學校未必支持配合,因為涉及電費等問題﹔二是學校教室裡沒有安裝空氣淨化器,因為學校一般沒這筆預算。

  有關方面應該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建議,就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出台專門的實施細則。首先,哪些城市學校應該配置空氣淨化器要明確。因為各個城市每年的霧霾天數、嚴重程度不一樣,未必每個城市學校都要配置空氣淨化器,有關方面理應明確空氣淨化器配置城市名單。

  其次,應該明確財政補貼責任。最好不要讓家長集資配置空氣淨化器,因為有的家長同意,有的不同意,配置空氣淨化器就會不統一。而且,家長集資購買還有處置等后遺症。應爭取由財政出資統一為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既能彰顯重視教育和健康,又能減輕家長負擔防止后遺症。

  第三,應該明確空氣淨化器使用條件和維修維護等職責。學校空氣淨化器在什麼樣的空氣質量條件下使用,應該像夏天室內空調溫度、冬季室內供暖溫度一樣給出官方標准,這樣就能科學使用,避免浪費。同時,還應該就學校空氣淨化器的採購、維修及日常維護等方面進行規范。

  目前,市場上的空氣淨化器種類、品牌較多,選擇空間較大,但從一些地方抽檢情況看,質量不合格的空氣淨化器仍然存在。所以,學校配置空氣淨化器不妨統一採購,有關部門應該參與質量把關,以確保孩子們使用合格的產品,隻有這樣,才能保障孩子健康,減少各種麻煩。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南》還建議,有條件時可採用新風裝置引入新鮮空氣,防止二氧化碳濃度過高。這是一種更高層次的建議,比建議配置空氣淨化器更進一步,對孩子健康也是更好的保障。保護孩子健康有很大的可提升空間,經濟條件好的地方和學校,應當認真考慮這一建議,積極部署籌措實施。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