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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譜寫新時代江河保護治理新篇章

鄂竟平
2019年12月05日05:1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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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深刻闡述了事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問題,發出了“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偉大號召。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思想十分深邃、內涵十分豐富、導向十分鮮明,蘊含了對治水規律的深刻揭示與科學把握,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論性和指導性,不僅是黃河流域、與黃河有關的工作要認真遵循,全國其他流域、其他地區水利工作都要認真遵循。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生態保護和系統治理。當前,水利部門堅持把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緊密結合起來,制定分工方案,狠抓任務落實,奮力譜寫新時代江河保護治理新篇章。

  深刻領會“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豐富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發出的“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偉大號召,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豐富的思想內涵、深遠的戰略考量,不僅告訴我們大江大河治理的使命是為人民謀幸福,大江大河治理的定位事關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永續發展千秋大計,還告訴我們大江大河治理的主要矛盾發生了重大變化,實現“幸福河”目標是貫穿新時代江河治理保護的一條主線。對於黃河而言,要抓住水沙關系調節這個“牛鼻子”,做到確保大堤不決口、確保河道不斷流、確保水質不超標、確保河床不抬高。對於全國江河而言,要做到防洪保安全、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四個方面一個都不能少。

  一是防洪保安全。就是要著眼保障江河長治久安,加快實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防洪減災工程體系,提高江河洪水的監測預報和科學調控水平,全面提升水旱災害綜合防治能力。

  二是優質水資源。就是要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通過強化節水、嚴格管控、優化配置、科學調度,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的水資源保障。

  三是健康水生態。就是要把河流生態系統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統籌做好水源涵養、水土保持、受損江河湖泊治理等工作,促進河流生態系統健康。

  四是宜居水環境。就是要通過部門、流域和區域的聯防聯控、共保共治,進一步加大對江河湖泊的監管力度,努力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打造人民群眾的美好家園,建設美麗河湖。

  准確把握“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戰略要求

  “重在保護,要在治理”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具有方向性的戰略要求。對水資源管理而言,“重在保護”是指,江河治理最重要的是生態保護,不能有水生態問題,水質不僅不能超標還應向好,水土流失不僅不能加重還應減輕,建成綠水青山﹔“要在治理”是指,江河治理最關鍵的是調整人的行為、糾正人的錯誤行為,遏制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防治水污染。貫徹落實這一戰略要求,當前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堅持落實節水優先。把節水作為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的根本之策。制定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節水標准,從嚴核定用水戶取水規模。建立節水評價制度,使節水真正成為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配置、調度的前提條件,推動各領域、各行業提高用水效率,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

  扎實推進合理分水。在合理確定生態用水的前提下,綜合考慮人口、耕地、GDP和工業產值等要素開展江河水量分配,明確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標,把可利用水量逐級分解到不同行政區域。當前要把確定河湖生態流量作為水資源保護的基礎性工作,結合每條河湖實際,加快確定全國河湖生態流量,嚴格生態流量管控。

  切實做到管住用水。加快建成全天候的實時動態水資源監測體系,將江河重要斷面、重點取水口、地下水超採區作為主要監控對象,提升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動態監測能力。加強對各行業、各領域取用水行為監管,糾正無序取用水、超量取用水、超採地下水、無計量取用水等行為。

  全面加強河湖監管。深入推進河長制湖長制,落實各級河長湖長主體責任,發揮部門協同作用,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抓緊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強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與保護,嚴格規范採砂等涉水活動。健全水利監管體系,加強監督執法,大力整治侵佔、破壞河湖的行為,持續開展河湖“清四亂”(亂佔、亂採、亂堆、亂建)行動,管好“盛水的盆”和“盆裡的水”。

  扎實推進水土保持。以提高水土保持率為目標,實施分區防治、分類施策,堅持宜林則林、宜草則草,人工措施與自然修復相結合,科學布局淤地壩、坡耕地改造和封育保護,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嚴控人為新增水土流失。實施生態脆弱河流和重點湖泊生態修復,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開展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推動河湖生態系統持續向好。

  認真落實“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的重要原則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條重要原則。“剛性約束”就是必須這麼做,而不能那麼做。對一個地區來說,可用水量就是“剛”,不能突破可用水量就是“剛性約束”﹔對一個行業來說,用水定額就是“剛”,把用水量控制在定額以內就是“剛性約束”。

  落實最大剛性約束的核心要義是“以水而定”,促進經濟社會“量水而行”。過去之所以造成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根本上就是沒有以水定需,而是以需定水。不能把水當作無限供給的資源,必須做到以水定需,也就是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防止和糾正過度開發水資源、無序取用水等行為,倒逼發展規模、發展結構、發展布局優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重點要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研究明確各地可用水量。在全國可用水總量的框架下,統籌考慮自產水和外調水、調出區和調入區,明確各地可用水量的控制范圍。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在充分節水的前提下,研究謀劃優化水資源配置的戰略格局,確定能否調水、調多少水。

  加快健全用水定額清單。按照務實管用、全面覆蓋的原則,研究清楚不同區域條件下每個用水單位所需要的用水量,如一個人一年最高用水量、不同企業單位產值一年最高用水量,不同作物單位面積一年最高用水量,從而作為約束用水戶用水行為的依據。

  堅決落實以水定需要求。按照確定的可用水總量和用水定額,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布局,研究提出每個區域城市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的控制性指標,確保人口規模、經濟結構、產業布局與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對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臨界超載地區暫停審批高耗水項目取水許可,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真正做到以水定需、空間均衡。

  (作者為水利部黨組書記、部長)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05日 14 版)

(責編:曹昆、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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