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不要被“語焉不詳”的聳人聽聞所欺騙

朱羅紀

2019年12月03日08:0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不要被“語焉不詳”的聳人聽聞所欺騙

  社交網絡的勃興,將我們帶入了“人人皆為記者”的自媒體時代,享受更多信息紅利的同時,也受以各類垃圾信息的侵擾。近日一篇名為《透視自媒體亂象,避開“人人皆為記者”的陷阱》的報道,就揭露了其間的諸種亂象浮出水面,如虛構事實、制造焦慮、煽動情緒,消費名人、庸俗解讀、實為帶貨,洗稿泛濫、剽竊內容、堆砌觀點,炮制謠言、中傷企業、變相敲詐等等。(《新京報》11月30日)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大凡媒體的文章,總是權威和公正的,也是值得信任的。始料未及的是,在社交網絡平台上,一些打著“媒體”旗號的自媒體,其實是在“挂羊頭賣狗肉”,夾帶似是而非的“私貨”,混淆是非,甚至損害無辜者的合法權益。一些自媒體的庸俗解讀,對他人名譽構成了侵犯﹔而洗稿、剽竊等行為,則對他人著作權構成損害。比如有的微信公號文章,把魯迅開三閑書屋、野草書屋等經歷,解釋成為賺錢而下海做書商,就有的損害他人名譽之嫌。根據《民法總則》,故意貶低已故名人,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維權﹔即便是普通公眾,其名譽權也受到法律保護。

  在網絡平台上,自媒體編故事寫“雞湯文”尚可接受,但“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敲詐勒索他人”等行為,就觸碰了法律紅線。輕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將被處以治安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話,則可以按照《刑法》規定、兩高解釋來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還有的自媒體表面上仗義執言,實則為“黑公關”。根據日前發布的《2018-2019網絡“黑公關”研究報告》,互聯網已成為網絡“黑公關”的重災區。被不法金主所收買的自媒體,故意策劃話題、制造熱推並購買流量,甚至親自扮演“網絡水軍”角色,對企業展開惡意攻擊。而有一些所謂的“熱點”報道,其實缺少基本的事實依據,甚至不乏惡意攻擊。在如某電商平台“淪為博彩網站洗錢平台,單店日洗錢50萬”等駭人標題的“誘惑”下,受眾時常被“語焉不詳”的聳人聽聞所欺騙。

  自去年底開始,國家網信辦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全網處置了9800多個自媒體賬號,並對若干自媒體平台提出嚴重警告。近期的“美團黑公關事件”,也讓人看到了相關部門整治互聯網“黑公關”的決心。在這起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中,相關人員涉嫌非法經營罪,已提起公訴。據警方調查,涉案人員對“黑稿”制訂了嚴格的價目表,標題含有“美團CEO王興”的黑稿,首發每篇收費200元。當自媒體淪為“黑公關”的急先鋒,正常的企業競爭必然會受到干擾,也會破壞健康的經濟運行秩序。

  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自媒體時代帶來各種信息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亂象。加大司法、執法力度,讓自媒體合法運行,既有助於自媒體的發展運營,也有助於網絡經濟的健康成長。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