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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求職平台”如何行穩致遠

白光迪
2019年11月29日05: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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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取務實舉措,打掉“野蠻生長”的枝蔓,才能讓求職平台這棵大樹汲取更多養分,向上生長

  

  就業是民生之本,找到一份好工作是很多人的朴素心願。如今,隨著時代發展進步,在互聯網求職平台尋找工作機會已是常態。然而,一些侵害求職者權益、違規斂財的現象時有發生,值得警惕。

  號稱“一條龍”式服務,交納一定費用后,便可保証取得錄用通知﹔宣稱可進行“付費內推”,承諾直推求職者去各大知名企業實習並留用﹔夸大培訓項目效用,極力推介增值服務業務……據媒體報道,在秋冬季招聘活動活躍的背景下,一些求職平台亂象頻現。如何更好保障求職者權益、促進互聯網求職平台健康平穩發展,成為亟待解決的現實課題。

  今天,互聯網平台經濟方興未艾,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活力與動力。應當看到,網絡求職平台改變了傳統的求職模式,在求職者與雇主之間架起信息共享之橋,既便利了求職者,也提升了招聘效率。一張小小的電子簡歷,可以被投遞到多家企業,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技術,篩選個人信息、精准適配崗位。現實中,利用多個網絡平台來拓寬求職渠道,已成為越來越多求職者的選擇。當市場的“蛋糕”越做越大,一些求職平台為吸引用戶、賺取利潤,推出各類衍生服務,卻也為求職者埋下風險隱患。這提醒我們,加強對求職平台的監管規制、促進行業規范的建立與完善,事關求職者權益,也關乎求職平台的發展。

  求職平台可以創新盈利模式、加快流量變現,但保証產品與服務真實可靠是前提。比如,相關服務項目應立足於切實提升求職能力,而不是停留於“幾小時教會你”的營銷噱頭。在求職平台中,用戶是求職者也是消費者,平台必須對用戶負責,將求職者的訴求擺在重要位置。相關企業應該認識到,網絡求職平台不僅僅是商業模式,也關系著公共利益。求職平台應清晰界定自身責任邊界,從平台設施、平台中介、平台生態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規范服務商行為。重視保護用戶權益,充分履行社會責任,立足於提升服務質量、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贏得用戶、行穩致遠。

  加強對求職平台的監管與治理,其中一個關鍵也在於,建立與平台經濟相適應的“互聯網+監管”體系,量體裁衣地破解信息不對稱問題。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推動建立健全適應平台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以平台管平台,搭建“監管部門+平台企業”的協同監管模式,強化數據和流程環節的定向監管﹔讓數據管數據,搭建數據檢測模型,強化風險預警,借助數據促進平台治理。採取務實舉措,打掉“野蠻生長”的枝蔓,才能讓求職平台這棵大樹汲取更多養分,向上生長。

  推動求職平台規范發展,對於促進就業具有重要意義,需要各方攜手努力。構建多元共治的監管格局,壓實平台責任,推動平台、招聘方、求職者良性互動,就能讓求職平台發揮更大社會效用,促進解決就業問題,更好滿足人們的美好生活需要。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29日 05 版)

(責編:李楓、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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