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對年輕人立遺囑 不妨寬容以待

史奉楚

2019年11月26日07:5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對年輕人立遺囑 不妨寬容以待

最近,一則25歲姑娘生日當天立遺囑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年輕人該不該立遺囑?這一話題引發眾多網友討論。崔文姬是中華遺囑庫北京第二登記中心的法律專員,今年25歲的她在自己生日當天立下遺囑。但在她自己看來,立遺囑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因為你不知道意外什麼時候才能來,如果意外發生,能夠不留遺憾。”(11月25日《北京青年報》)

可以說,僅僅25歲就開始立下遺囑,自然會引發不少爭論。梳理報道可知,不但當事人的父母不理解,很多網友也不理解,認為“不吉利”。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多樣化的生活方式逐漸成為趨勢,不妨對年輕人立遺囑現象抱以寬容態度。

根據繼承法等規定,凡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均可以立遺囑,對年齡沒有特別的限制。遺囑的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決於遺囑形式是否合法,遺囑內容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是否嚴重違反公序良俗。也就是說,立遺囑並非是老年人的“專利”,凡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均可以在任何時候立下遺囑,不受年輕與年老的限制。

隨著社會的多元化,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立遺囑不再是老年人的“專利”,而是呈年輕化趨勢。據中華遺囑庫2019年發布的《中華遺囑庫白皮書》統計,立遺囑人的年齡呈下降趨勢,從2013年的77.43歲下降到了2018年的71.26歲。中華遺囑庫第一份“90后”遺囑出現在2017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國“90后”訂立遺囑人數為236人,年齡最小的是18歲,普遍年齡在25歲至28歲之間。

這從側面說明,年輕人不再將立遺囑作為“不吉利”的事情來對待。而是將其作為珍惜當下,好好生活,規劃未來的一種表達載體。而且,年輕人立遺囑也說明其規則意識的提升,願意選擇合法方法處置自己的財產。可以預測,隨著時代發展,更多人會接受這種現在看起來較為新潮前衛的行為方式。如在西方,一些富人就很早地立下遺囑,還有人很早就簽訂器官捐贈協議。

值得說明的是,遺囑立下之后,隨著經濟收入的增加,財產的增多,自然會出現新增財產不在遺囑范圍的情況。這並不影響立遺囑人及其親屬的正當權益,如當事人可以重新立遺囑以變更或撤銷之前的遺囑。當事人遺囑中沒有涉及的財產,則依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因而,不妨對這一看似新潮的行為抱以寬容態度,這也契合社會多元化發展的時代現狀和人們的現實需求。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