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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達義”是強盜邏輯(香江觀察)

王  平
2019年11月15日07: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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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代表違法暴力示威者的香港女學生近日接受德國之聲記者專訪,節目在網上引發圍觀。當德國記者追問這名“香港大專學界發言人”怎麼能“用違反法律來捍衛法律”,“為何你們可以凌駕法律”時,女學生瞠目不知所對。

  這場對話,女學生頻頻陷入無法自圓其說的窘境。實際上,任何一名支持暴力者如果願意跟立場相反的人公平辯論,最終都將理屈詞窮。這不是口才的問題,而是違法暴力行為本就邏輯錯亂無法自洽。

  香港的違法暴力活動以追求“民主人權法治”為旗號,卻成了破壞民主人權法治的最壞示范。暴徒當街淋洒易燃液體將政見不同的市民燒成火人,用磚頭重創七旬老人致其腦死,從后方將警察割頸,將燃燒彈投向載著幼童的校車,破壞地鐵站和地鐵軌道,堵塞路面當街縱火,焚燒警察局,打砸中資企業及愛國人士商鋪,人肉搜索、威脅、霸凌警察家屬和孩子,打傷同校學習的內地學生……種種惡行何止是損害人權和違反法律,簡直已淪為恐怖主義,突破人類文明和人性的底線。

  自“佔中”以來,香港的反對派勢力和違法暴力示威者一直拿“違法達義”的說辭來自我美化。然而,所謂“違法達義”根本是個偽命題。法治是香港社會的穩定基石和核心價值,在一個法治健全繁榮穩定的現代社會,“違法”本身就是“不義”,更遑論種種違法行為惡劣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

  “違法達義”的發明者和引用者聲稱要用“行為不正義”達成“目的正義”。對此,有學者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違法達義”,是假定違法者先認定要對抗惡法或失去公平正義的法律,然后再加以違法對抗。此處很大的問題是,反抗者的主觀認定成分比較多,如果以反抗者的主觀意願作為標准和違法理由,必然造成法制的不穩定和社會混亂。

  簡言之,香港反對派和違法暴力分子所說的“違法達義”,是認定自己“天生正確”而對方必然錯誤的盲目偏見,是自我神聖化和將對方妖魔化的虛幻想象,是自我中心到極點的巨嬰思維,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強盜邏輯。古今中外,這種道德審判式的思維造了多少孽,史不絕書。

  那些盲目支持暴徒的香港年輕人必須停下來想一想,自己的立論基礎是否真的成立,邏輯是否通順,偏見和情緒是否影響了判斷?那些喊著“攬炒”(粵語,同歸於盡之意),要將香港毀掉推倒重來的聲音,那些主張“港獨”、要香港脫離內地獨自發展的聲音,那些傷人放火的行為,真的有一絲一毫的正當性和可行性嗎?

  以摧毀民主和法治來追求民主和法治,本身就是個笑話。部分香港年輕人空有熱情,卻少了獨立思考和認真求証的能力。他們必須停下來想一想,為何立場並不親中的德國媒體會將“港獨”學生問到張口結舌?

  香港社會有其深層次矛盾,但違法暴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隻會將香港迅速推向深淵。香港唯有先止暴制亂,重回法治軌道,然后才能專心發展經濟和探索破解矛盾之道,年輕人才有出路。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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