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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帶貨頻翻車,“自罰三杯”不夠

蔣萌

2019年11月14日16:3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網紅帶貨頻翻車,“自罰三杯”不夠 

背景:一男性網紅電商主播頻陷虛假宣傳質疑。先是在直播中上演“粘鍋的不粘鍋”,而后一款他聲稱是“陽澄湖大閘蟹”的商品,實為“陽澄狀元蟹”。不到一個月時間,該主播就鬧了兩起直播帶貨“翻車”事件。

北京青年報發表王涵的觀點:一方面,宣傳一件商品的前提是對商品足夠了解。之所以能夠在眾多電商主播中脫穎而出,許多人認為跟他夸張的演繹和鮮明的語言風格密不可分。多年專業彩妝導購的從業經歷,使他在講解彩妝商品時會比同行更勝一籌。他因“口紅一哥”走紅,是因為彩妝是他的強項,但是他不了解“炊具”“大閘蟹”,這就為“翻車”埋下了伏筆。另一方面,主播不能一味謀利而不謀實。電商主播跟行業過去的宣傳方式相比,具有極高的購買轉化優勢,也就是將粉絲變成商品購買者的宣傳能力。但是,當主播在高額佣金的刺激下,對前來合作的品牌變得來者不拒時,那麼一些名不符實的商品“翻車”就成了必然。根據《廣告法》《電子商務法》的規定,無論是過去的明星代言人還是現在的帶貨主播,都要為所推薦、銷售的商品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網紅主播的出現打破了消費者和商品之間的消息和知識壁壘,主播們不僅知道大量的同類型商品,還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逐漸取得了大家的信任成為許多人的“消費指南”。但是,即便是成為“消費指南”,也不意味著可以不顧事實隨便為某個產品或品牌背書。消費者的選擇是無限的,而一個人的信譽卻是有限的,直播“翻車”這樣的事情已經一而再,難道還可以再而三嗎?

小蔣隨想:消費者沒有機會在購買前試用所有的商品,看商品評測、聽內行推薦不失為一種辦法。由此,網紅帶貨應運而生。問題是,主播是否真的“專業”,是否有能力鑒別多類商品的“雜家”,要打上很大問號。何況,主播評測的商品未必都是自己掏錢購買,更可能來自商家贊助,“吹爆”哪款,讓消費者“買買買”什麼,難免有利益瓜葛,“中肯客觀”恐難保証。“網紅與粉絲”之間的關系,更讓事情變得微妙……顯然,單純寄希望於網紅主播愛護自身聲譽羽毛對粉絲負責,或者泛泛地說視頻和電商平台應該加強管理,不要“野蠻生長”,遠遠不夠。換言之,需要他律約束監督,有關部門應對違者加以懲處。雖然《廣告法》《電子商務法》中有一些規定,但具體到本例的“翻車”,相關網紅只是受到質疑,其經紀公司發了個致歉聲明,“處理辦法”是讓消費者自己找直播間“一號鏈接客服”。“一號鏈接客服”真能“督促相關商家做好售后服務”嗎?“不粘鍋”變“粘蛋鍋”,“陽澄湖”變“陽澄狀”,難道不是“挂羊頭賣狗肉”?公司宣稱“引以為戒,嚴格管理”,能起到“懲戒”效果嗎?不要覺得“反正都是螃蟹”“粘鍋無傷大雅”。如果對一個行業的不良苗頭太寬容,保不齊會鬧出更多“幺蛾子”。希望監管部門多多上心。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