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紅船觀瀾:家風建設應成為“必修課”
近來,“失管失教”這一表述在不少被查處領導干部的案件通報中出現: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李慶奎“長期對家屬失管失教”﹔雲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原總隊長早明光“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這引出了一個常說常新的“老話題”——家風建設。
領導干部的家風建設,不是個人私事、家庭小事,而是體現領導干部作風、關系廉潔從政的大事,與黨風政風也密切相關。剖析一些落馬官員的案件,家風不正、對親屬子女失管失教,根子還是出在領導干部自身的思想上。
有的領導干部覺得自己忙於工作疏於親情,讓親屬子女得一些好處算作補償﹔有的認為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只是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而非自己直接以權謀私﹔有的精心設計,將人脈、資源等嫁接到親屬身上,甚至讓其充當斂財的“中介”。凡此種種,皆是紀律規矩意識缺失,思想“總開關”沒擰緊,出現了“跑冒滴漏”。
領導干部對親屬子女失管失教乃至縱容,親屬子女就有可能謀取不正當利益,跨越法紀邊界,越陷越深,領導干部自己也難以自拔,最終害己害人。
自古而今,家風建設都是為人做官的重要課題。《左傳》所記載的衛庄公寵溺兒子州吁的故事令人警醒:州吁喜好武事,衛庄公不加禁止,衛國大夫石碏勸告其約束州吁的行為,“寵子”不等於“愛子”。但衛庄公不聽,導致州吁恃寵而驕,日益驕奢淫逸,最終惹來殺身之禍。
重視家風建設,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從周恩來的“十條家規”,到焦裕祿的“不能搞特殊”,到楊善洲的“苛刻教育”,這些均為廣大黨員干部樹立了榜樣。重視家風建設,對親屬子女的嚴管嚴教,不僅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紀律要求。從作出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提出黨員要“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再到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了黨員領導干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處分措施,可以說,黨內法規已將家風建設上升成為黨員領導干部的一項“必修課”。
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都應從自身做起,修身律己,注重家風家教,管好“身邊人”。隻有家風正,黨風政風才能正,社會風氣才能正。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12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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