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讓法治成為整治網絡暴力的鐵腕

練洪洋

2019年11月01日08:18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讓法治成為整治網絡暴力的鐵腕

近日,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引起社會關注。隨后,網上有人傳播“一男孩面對指責敷衍”的視頻,有網友將該視頻中的男孩誤指稱為前述案件的“殺人犯”。男孩父親張先生說,視頻傳播后,其兒子因害怕不敢回家,在外“流浪”近10天。被找到后,兒子變得不愛說話、“狀態不好”。

自從有了“人肉搜索”,網絡暴力幾乎就成了社會熱點事件的“標配”。一有新聞事件發生,很快就有新聞主角的個人信息傳出,瞬間刷爆屏幕,網絡噴子一擁而上,火力全開。沒被網絡暴力傷害過、刺痛過,不知這種傷害有多深、有多痛。張先生的兒子被網絡暴力誤傷之后,出現精神狀態不好,這還不算是最嚴重的,有的網絡暴力直接把當事人推入絕境。

2018年8月25日,四川德陽一名安姓女醫生因不堪忍受網絡暴力自殺身亡。據了解,安醫生生前曾和丈夫在泳池與他人發生沖突。事發后,涉事另一方將剪輯過的視頻上傳至網絡,安醫生夫妻的個人信息隨即在當地微信群中廣泛流傳。不明真相的網友開始抨擊安醫生夫妻,謾罵、威脅此起彼伏。最終,不堪卷入輿論漩渦的安醫生選擇服藥自殺。網絡暴力足以毀掉一個人,其“烈度”不難想象。

互聯網發軔階段,網絡就像一個“野孩子”,人肉搜索、網絡暴力“四處亂闖”,那還好說,因為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都落在后面。到了今天,要法律有法律——2013年9月9日,最高法、最高檢發布司法解釋,明確了網絡誹謗的量刑標准﹔要管理有管理——網絡實名制,甚至也有司法實踐——不少人因“網絡施暴”而受到法律制裁,為什麼網絡暴力仍然難以消停?

究其原因,不妨用幾個詞講出來。第一,“人群畫像”。網民越來越年輕化,許多網民思想不成熟、“三觀”不穩定,容易受到外界影響,被人牽著鼻子走。第二,“烏合之眾”。一個人獨處時與在群體中表現出來的行為差異,正如《烏合之眾》所揭示的,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每個人都會暴露出自己不受約束的一面。第三,“暗室效應”。反正你也不知道屏幕另一端的我是人還是狗,說話可以不負責任,網絡所獨有的隱匿性,極易讓人放縱個人行為。第四,“正義幻覺”。可以說,大多數參與網絡暴力行為的人,都覺得自己受正義感驅使,“看不過眼”“打抱不平”,而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成為造成雪崩的一片“雪花”。

若在管理層面找原因,對個人信息保護不力、追責機制不夠完善、網絡實名制還有漏洞等,都給了網絡暴力以可乘之機。對網絡暴力不能任其發展,否則社會永無寧日。不讓網絡暴力成為新公害,最終還得靠法治。一方面要提高“施暴”成本,對於觸及法律法規的言語和個人嚴肅追究,另一方面要規范和淨化網絡環境,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治網,讓法治真正成為整治網絡暴力的鐵腕。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