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落實好“帶薪休假”,探親假就可以“退休”了

張西流

2019年10月22日08:33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落實好“帶薪休假”,探親假就可以“退休”了

  近日,有專家建議,探親假已沒有普遍存在必要,亟須改造的消息引發關注。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坦言,聽都沒聽過探親假。不少人說知道這個假期,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休成。

  說起探親假,有些鮮為人知。許多人根本不知道帶薪休假制度中,還有一個法定的最長可達幾十天的探親假,而且已經悄無聲息地執行了幾十年。可以說,執行了幾十年的探親假,幾乎成了一項“沉睡的權利”,許多人“聽都沒聽過”。有的人即便是知道有這個探親假,也從未享受過,因為單位或企業,早就將探親假給“屏蔽”了。可見,探親假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成為一種擺設。 

  事實上,探親假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探親假作為一種“緊俏商品”,按計劃分配給職工﹔而且,隻有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的職工,才享有休探親假的權利。然而,在目前市場經濟背景下,公民擇業自由,有公共假期,加之交通工具相對便捷,探親假可有可無,已成雞肋。再者,探親假與現行的帶薪休假重疊,職工休的究竟是探親假,還是年休假,混淆不清。 

  特別是,探親假對於企業來說,純粹是一種“紙上的權利”。比如,在某國有銀行工作的魯小姐表示:“現在的績效收入都和工作量挂鉤,休大半個月的探親假,基本上這個月除了一點基本工資外就什麼都沒有了,不劃算”。至於一些私營企業,可能更希望員工加班加點地趕工期、爭效益,怎麼舍得兌現這個探親假呢? 

  可見,既然探親假已名存實亡,且與現行休假制度相重疊,就應該適時廢止。換言之,隻要落實好帶薪休假,探親假就可以“退休”了。一方面,嚴格執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並對法定節假日做出科學安排,如在我國現階段,不妨試行“零存整取”式彈性休假制度,有助於嚴格落實勞動法的規定﹔另一方面,督促各地認真落實《帶薪休假條例》,對帶薪休假政策,也可實行“零存整取”,最大限度地分流和緩解“集中式”休假帶來的資源和空間緊張,充分保障公眾的休假自主權。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