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開發商違規賣車位,業主索賠合理有據

張炳劍

2019年10月18日08:15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開發商違規賣車位,業主索賠合理有據

  錢江晚報報道,今年3月,在杭州西湖區的楓華府第小區交付十多年后,開發商突然拿出100多個地下車位,以30萬元/個的價格,委托中介公司公開出售。因為這一帶停車緊張,加上價格較周邊小區便宜不少,迅速吸引了周邊小區很多業主及投資客購買。

  此事隨即遭到小區業主集體反對,小區業委會專門出台規定,所有業主需本人攜帶房屋所屬証明到物業處備案才可以獲得停車權限,不然即便買了車位,也無法將車停入自己的車位。如果有非業主購買了這批車位,物業一律不給備案登記。

  業委會的做法無異於釜底抽薪,無論對開發商還是買了小區車位的非業主和投資客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打擊。畢竟,進不了小區的門,空有車位也隻能干著急。

  這事肯定有問題,明眼人都看得出,問題不在那些購買車位的非業主和投資客,而在違規牟利的開發商。

  首先,開發商存在明顯的欺詐銷售。從報道來看,楓華府第當年通過驗收的車位為1151個,全部位於地下。而經過第三方公司查驗,發現實際車位有1317個,這比交警部門驗收的車位足足多出166個。也就是說,有166個車位是違規私增的車位。

  如今開發商拿出來銷售的126個車位,號稱是標准車位,這是否意味著166個違規私設的車位已賣給了業主。將違規車位賣給業主,留著標准車位待價而沽,這種魚目混珠、偷梁換柱的做法,算得上是欺詐行為。

  另外,根據《物權法》規定,小區車位應該優先滿足小區業主的需求,在滿足小區業主需求后,才能售賣。開發商在小區業委會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車位出售給非業主和投資客,顯然是違規操作。

  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楓華府第現有配備的車位根本無法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該小區大約有1400戶人家,實際車位包括違規劃設的在內也就1317個,連1︰1配比都沒有達到。根據小區業主反映,從2017年開始,小區車位就變得異常緊張了。

  在這種狀況下,開發商不顧業主利益私下出售車位的做法,無論是在法理上還是在情理上都是站不住腳的。楓華府第的業主之所以如此憤怒,原因也就在於此。

  牟利是開發商違規私設車位的主要原因,按照現在的行情,私增幾十個上百個車位,可以輕輕鬆鬆增加幾百萬至上千萬元的收入。

  同時,業主的利益卻在遭到損害。一般來說,這些私增車位,大都位於消防通道、排風口、下水管道等位置,不僅佔用業主的公共空間,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業主很難發現自己買到的車位是否屬於違規車位,車位沒有產權,隻有使用權,車位買賣合同也不需要備案,所以開發商也就毫無顧忌。

  但業主對此也不是無計可施。早在2016年,杭州某小區業委會發現開發商私自將業主共有的公共空間用來增設地下停車位,隨即將后者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罰開發商向小區業委會賠償90萬元。楓華府第的業主也完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向開發商索取賠償。

(責編:仝宗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