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浙江隧道大火”敲響隧道消防安全警鐘

木須虫

2019年08月29日08:50  來源:齊魯晚報
 

8月27日晚上,在浙江甬台溫高速貓狸嶺隧道發生一起事故,一輛載滿輪胎的大貨車在隧道內起火,密閉的空間瞬間充斥了大量刺鼻的煙霧,不少隧道內被困人員感到呼吸困難。事發當天共有36人送醫院救治,其中已死亡5人。

一起偶發的事故造成如此嚴重的傷亡后果,令人悲痛,更值得反思。水火無情。如果這起事故不是發生在隧道裡,而是發生在普通的公路上,傷亡也許就會小得多。而如果起火爆炸燃燒的不是輪胎而是其他的危化品,后果也將會嚴重得多。

與開放的空間相比,在封閉的隧道中,氣體擴散與人員疏散條件受到嚴重制約,隧道越長問題就越突出,如發生事故的貓狸嶺隧道長達3.5公裡。一旦發生火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不能充分排風通風,又不能及時疏散人員,就會有極大安全風險,隧道越長、車流與人流越密集,產生的危害就越大。應該說,這是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

對公路隧道建設與運營而言,消防安全是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從規劃設計、建設施工、設備安裝與管理以及火災應急處理,都應有相應的規范、制度與預案,這些都是為了防患於未然,預防萬一情況下避災避害。

盡管隧道發生火災是極低的概率,但備而不用與用而無備有本質的區別。對每一個隧道而言,可能面臨突發事故是其真實消防能力的試金石。在這個意義上,發生於浙江甬台溫高速貓狸嶺隧道的這起事故,恐怕不無值得審視與拷問的地方。比如,隧道是否有火災煙塵強排設計與設施?這些設施是否及時啟用,效果如何?是否有完整的疏散通道和良好的運行系統,作用發揮如何?

有報道顯示,現場處置的高速民警6人受傷,3個進了ICU救治,從中依稀可以看到隧道消防安全防范能力的孱弱。諸如此類的“信息”,有必要成為事故調查評估的一部分——不能總把事故的傷害都歸咎於火災,防控能力如果存在缺陷,相關事故就帶有人禍的色彩。

“浙江隧道大火”的教訓是慘重的,它敲響了公路隧道消防安全的警鐘。近些年,國內高速建設大踏步推進,隧道早已是山區高速打通險阻的不二方式。僅2016年,我國新增公路隧道達到1.5萬處,其中特長隧道、長隧道超過4300處,最長的隧道超過10公裡。如此語境下,事故或許無法完全避免,但必須盡力避免悲劇重演。隧道消防安全不能隻停留在規范上、制度裡,也不能隻擺在設施設備中,要真正被重視,做到預見有備、備而能用、用能見效。

(責編:金鳴(實習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