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信用不是筐, 什麼都能裝

王慶峰

2019年08月27日08:26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信用不是筐, 什麼都能裝

乘客在地鐵車廂內公放音樂、視頻的不文明行為,令許多人倍感頭痛,除了勸說外別無他法,還常常引發爭執。近日,昆明市交通運輸局亮出了新招,其新修訂的《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規定,不得外放聲音,否則將列入失信黑名單。無獨有偶,有媒體發現,北京、蘭州等地此前都已作出規定,將車廂內飲食、大聲公放、逃票、從事營銷活動等不文明行為記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

不文明行為之所以屢禁不絕,或是因為它隻屬於道德事物,介於個人自由和公共秩序之間,極易形成不自覺的冒犯。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通常對道德邊界缺乏省思,因此會犯錯而不知錯,甚至去“懟”別人。毫無疑問,將這樣的人列入黑名單,乃至於“一處失信、寸步難行”,可以形成良好的約束作用,讓他們更重視社會公德的養成,但也正如許多人所追問的,一次不文明行為是否可以代表一個人的道德全貌?一次無意的失信行為,是否必然意味著“寸步難行”的懲戒后果?

闖紅燈上失信黑名單、教師用課本打學生上黑名單,學校招生先看學生父母是否失信……現在,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特別是失信懲戒機制的“提速換擋”,“信用機制被濫用”的擔憂也隨之而來。首先,現在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都在制定相應的信用規范,但一些地方隨意降低失信認定標准,無法完整體現信用主體的品行,客觀上也養成了一切以信用解決的制度慣性﹔其次,懲戒層面上,信用機制有濫用風險,一切事物均可與信用扯上關系,對人們的生活會造成極大困擾。

種種問題,指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一種制度信用,有其積極意義,但也存在有效性邊界。換言之,信用機制不是筐,什麼都能往裡面裝。針對這種現象,不久前國家發改委特別強調“三個防止”,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單”認定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包括個人信用分在內的其他信用建設舉措應用的泛化、擴大化。可見,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固然“好用”,但我們也要保持冷靜,堅持依法依規,合理適度。

制度信用的邊界在哪裡?北大教授沈巋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是要建立一個盡善盡美的誠信社會、‘完人’社會。”筆者以為,這應該是一條需要牢記的底線。我們制定信用標准,既要考慮於法有據,也要努力做到於情合理。針對一般不文明道德行為,可以從行政處罰裡找辦法,針對違法違紀行為,又有專門性的法紀規范進行制約。隻有那些嚴重損害其他人利益的失信行為,比如食品藥品領域重大違法事件,被規定執行卻不還錢的“老賴”等,才可以納入失信范疇。

當前,從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大量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文件,對比經濟領域和金融領域的傳統信用概念,現如今的“信用”,正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幾乎有無所不包的勢態。對於管理部門來說,以信用倒逼個體行為,無疑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著眼於信用制度的嚴肅性,相關部門要對這種“立竿見影”保持謹慎態度,能用既有制度解決的,就不必要尋求信用救濟。在綜合考慮到社會危害等影響的前提下,一部分行為可以使用信用規制,以發揮出警示作用。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