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學法免分”近人情,也別太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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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2日09:01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學法免分”近人情,也別太隨意

開車在外,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扣分、罰款。如果告訴你,被扣的分可以通過學習“找回來”,是不是會開心?日前,公安部召開發布會,通報正在陸續推出的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群眾的60項措施。其中“試點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獎勵措施”的說法,引發熱議。

在很多網友看來,“學法免分”確應大力推廣。畢竟有些時候,駕駛人並非故意違法,或許是趕時間,或許是沒注意,或許還有其他特殊情況。如果都按照扣分、罰款的方式處理,未免有些“不近人情”。反之,若能以學習教育的方式,對一些扣分進行適當減免,不僅是對傳統執法方式的有益補充,也能增強駕駛人的學法守法意識。

不過,有人質疑,交通違法就是違法,如果扣分能夠被教育減免掉,會不會降低相關法律的權威性?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因為減分可以有,但過於隨意,也與初衷不符。在早先很多地方的類似舉措中,怎麼兼顧執法的人性化與權威性,都是一項重要的政策考量。比如,南京的做法是,隻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滿12分的南京本市駕駛人,才能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和考試。但逆行、闖紅燈等較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則不在此列。此外,成都的“學法免分”范圍也僅限於成都市電子眼採集的交通違法,且該違法不能超過3分。

目前,“學法免分”的試點工作尚未鋪開。然而,對政策運行中的可能風險不可不察,更應拿出預防化解的辦法。譬如,利用人臉識別和信息化手段,規避線上的代考替考行為﹔對哪些違法情形可以“學法免分”,哪些不能減免,要做出明確區分﹔對學習內容、減分標准以及原則、尺度,不妨探索建立全國性的統一標准。

(責編:金鳴(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