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欠薪要付利息,就該多些治欠薪的硬招

馮海寧

2019年08月20日08:24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欠薪要付利息,就該多些治欠薪的硬招

  據《新京報》報道,正在人社部網站公開征集意見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簡稱條例)明確,未根據本條例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人社部門責令限期支付並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萬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標准加付賠償金。

  工資是廣大農民工的主要收入來源甚至是唯一收入來源,既關乎農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又關乎農民工家中的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的生存質量。雖然我國已採取多種措施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但欠薪問題至今仍然存在。有關方面專門制定上述條例,對農民工群體來說是大大的福音。

  從條例全文來看,既明確了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也對工資支付形式與周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償責任主體、工程建設領域特別保障措施、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比較全面、詳細的規定。其中一些細節性規定也值得稱贊,比如說拖欠農民工工資擬規定每日加付利息。

  過去,對長時間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而言,隻要能拿回被欠工資就心滿意足,根本不敢奢望利息。一方面,農民工大概忽略了欠錢計息這樣的常識,另一方面,擔心索要利息激怒欠薪方,更難討回工資。條例擬規定“加付利息”,雖是應有之義,卻是一種進步。被欠的薪水,本來就是農民工的合法所得,這筆錢無論存於銀行還是用於投資,都會有利息等方面的正常回報。如果欠薪方不支付利息,對農民工而言就是一種經濟損失。“加付利息”讓這種損失得以避免,農民工實際收入增加,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對欠薪方來說,佔用農民工工資就應支付資金成本,這與其從銀行借錢支付利息的道理並無二致。現實中,不排除某些欠薪方是為了得到利息收入而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拖欠工資成為了欠薪方的獲利之道。如今條例擬規定“加付利息”,無疑增加了欠薪成本,或將倒逼一些單位或“工頭”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欠薪后盡快支付工資。此外,條例中“加付賠償金”等規定也會對欠薪方形成更大壓力。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難根治,一個重要原因是有關方面存在多角債問題,即由於債務關系異常復雜,一個環節出現資金短缺,通常會造成多個單位陷入債務糾紛,而弱勢的農民工往往成為多角債的最后“犧牲者”。從這個角度而言,保障農民工工資還需解決深層次問題。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2019年要基本實現農民工實名用工、按月發工資、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全覆蓋,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有這樣的時間表,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期待在充分征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上述條例的各項擬規定能盡快敲定,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