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工傷認定難,到底難在哪

毛梓銘

2019年08月15日08:18  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山西教師加班用餐時猝死,人社部門4次認定不屬工傷”一事在社會廣泛關注下終有結果。8月9日,山西省稷山縣人社局撤銷原決定,對段曉康加班時在外用餐期間因病死亡的情形認定為工傷。

據媒體報道,自《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法院撤銷人社部門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並要求重新做出認定,但人社部門堅持不認定工傷的案例時有發生,而法院和人社部門就工傷認定認識不同的現象更是大量存在。

究其原因,法院和人社部門在工傷認定方面缺乏溝通是一方面。更深層的問題,則是法律法規文本相對工傷保險實踐的滯后。比如,現行的工傷認定規則圍繞工作時間和地點制定,但隨著外賣員、快遞員等職業的出現,勞動者的工作方式已遠遠超過了這個范圍。於是,對於同一個工傷認定申請,人社部門有人社部門的認識,法院有法院的認識,是以現實情況為准,還是以法律條文為准,往往缺乏共識。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和人社部門各執一詞、自說自話,到最后,折騰的還是那些有需要的勞動者們。對他們來說,因工受傷已是不幸,再為工傷認定的事情東奔西走,怎麼都說不過去。

這也告訴我們,工傷認定不是小事,簡單的一句是與不是,影響的就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從解決問題的角度看,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是當務之急。特別是針對工傷保險實踐的一些新情況新特點,要對認定標准再明確、再細化。但具體到當下,理清工傷認定中的矛盾和模糊之處,仍需要法院和人社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比如,建立專門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統一工傷認定工作﹔聯合出台相關意見,為基層進行工傷認定提供統一的操作細則。

(責編:李儀澤(實習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