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職業病擴容須平衡各方利益訴求

本報特約評論員

2019年08月13日07:44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職業病擴容須平衡各方利益訴求

  在國家、企業和個體之間均衡分攤職業病擴容產生的成本,是一道躲不過、繞不開的門檻。職業病擴容不僅關乎勞動者權益的維護,而且關乎社會和國家利益,企業需要承擔社會責任,國家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最終的一個檢驗指標是,在職業病擴容政策頒布施行后,不能把由此產生的用工成本包袱全部甩給企業。

  近日,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在召開新聞發布會時稱,職業健康保護行動擬將頸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質增生、坐骨神經痛列為勞動者個人應當預防的疾病,此消息引發熱議。據《法制日報》報道,業內專家分析認為,目前考慮的是將頸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列為勞動者個人應當預防的疾病,而不是納入“法定職業病”。即使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保障能力不斷提高,這些疾病有可能被列入職業病相關目錄,但在操作上依然存在不少客觀障礙。

  隨著工作方式的改變,頸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質增生、坐骨神經痛等疾病已成為不少群體的“共性病”,將這些疾病納入職業病范疇——不論是列為勞動者個人應當預防的疾病,還是納入“法定職業病”,都具有良好的初衷,符合公眾的期待,值得肯定。與此同時,不應忽視職業病擴容這一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善政可能遭遇“落地難”,尤其是現實中不少用工企業對職業病擴容的保留意見,更應引起足夠重視。

  雖然這其中的緣由較多,但各方的利益訴求沒有得到平衡兼顧,無疑是關鍵症結之一。在利益訴求得不到兼顧的情形下,任何制度即使“看上去很美”,也難免遭遇“落地難”尷尬。因此,練好平衡,兼顧各方利益訴求的基本功,是考慮職業病擴容時必須正視的現實問題。

  對於勞動者而言,職業病擴容顯然是多多益善的利好,但對於用工企業來說,此舉意味著要增加更多的用工成本,對此難有多大的積極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擴容進入法定職業病目錄的疾病,被自動視為工傷,患上職業病的勞動者依法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工企業須為此承擔較多的工傷保險金支付義務。如果這方面的用工成本全部由企業埋單,而企業一般都會高度重視成本和追求利潤最大化,就可能在趨利避害的心態驅使下,想方設法以合法的形式不執行政策的硬性規定,甚至可能為規避成本壓力和法律責任風險而在執行中做手腳,最終讓職業病擴容有名無實。

  一些企業之所以不支持職業病擴容,主要是認為勞動者職業病產生的用工成本分攤不盡合理。企業嚴格執行關於職業病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意味著企業為此盡到了法定義務,是在為國家職業病擴容政策作貢獻。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法治原則,企業應該享有減免用工成本的權利,企業不能獨自承擔職業病擴容政策所帶來的全部用工成本。否則,就有悖權利義務對等的公平原則,並在客觀上產生“國家擴容職業病而由企業埋單”的后果。

  因此,要確保職業病擴容這項善政能夠穩妥啟動,在國家、企業和個體之間均衡分攤職業病擴容產生的成本,是一道躲不過、繞不開的門檻。職業病擴容不僅關乎勞動者權益的維護,而且關乎社會和國家利益,企業需要承擔社會責任,國家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最終的一個檢驗指標是,在職業病擴容政策頒布施行后,不能把由此產生的用工成本包袱全部甩給企業。

  “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職業病擴容這一善政要穩步實施,有賴於對相關利益主體利益訴求的平衡兼顧。政府可通過加大職業病工傷保險基金補貼力度和調整稅收等手段,將職業病產生的用工成本合理分攤給全社會,使企業、國家和勞動者之間的負擔份額趨於平衡,從而為這項善政的落地奠定必要基礎。否則,職業病擴容就隻能是“看上去很美”,難有普遍的實質性意義。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