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瓜農抓瓜賊倒賠錢,吃瓜群眾不樂意

張炳劍

2019年08月06日08:05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瓜農抓瓜賊倒賠錢,吃瓜群眾不樂意

在《紅樓夢》裡有一個故事,叫“葫蘆僧判斷葫蘆案”,“葫蘆”者,糊涂也,講的是賈雨村為了自己的前途,聽從一個葫蘆僧的建議,將一樁本來事實清楚、是非分明的案件,硬是辦成了“糊涂案”。這本是見慣於封建官場的家常戲,沒想到最近在河南鶴壁淇縣也出了這麼一樁“糊涂案”。

據媒體報道,宋某(女)與其女兒耿某“順手摘了”瓜農龐某承包地中的八九個西瓜。龐某追趕中拉拽電動車把,致使耿某雙膝蓋擦傷。出警民警認為“西瓜價值小”,案件情節顯著輕微,對宋某及其女兒予以批評教育。經現場調解,由龐某賠償宋某300元錢。這樣的處理結果,讓龐某一家難以接受,明明被人偷了瓜,還要倒賠300塊,怎麼想都覺得委屈。不過,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很快就得到了糾正。先是偷瓜者“主動退還”了300元。8月4日,河南鶴壁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宋某因為偷瓜被行政拘留3日﹔龐某不承擔責任﹔對涉事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措施,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這事一開始的處理方式的確令人不解,作為“吃瓜”的群眾,筆者也替龐某感到委屈和氣憤。“不問自取是為偷”,這是一個再朴素不過的道理,就算偷的只是“價值小”的西瓜,那也無法否認偷竊這一行為本身,怎麼能以“價值太小”而放過呢?何況,龐某還有保護自己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在追趕的過程中致使對方膝蓋擦傷,何以就是重大過錯?這顯然有些亂斷“葫蘆案”的味道了。

如果代表社會規則或者公正的執法人員帶偏了對規則和正義的評判,會有什麼后果呢?龐某的例子就是典型,據他說,這件事以后,他看見有人來偷瓜,也不敢攆也不敢攔,甚至都不敢大聲叫,怕嚇到對方。一個公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反倒畏手畏腳,生怕給自己再帶來麻煩,那麼這樣隻會讓犯罪者更加囂張,更加有恃無恐,從而擾亂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最后造成是非不分,黑白顛倒的價值認知。

好在這事很快就得到糾正,還不至於造成太大的影響。不過,當地民警在處理這事上的態度卻值得好好探究。據龐某介紹,一開始時,他發現西瓜被偷,多次報警,但當地警方都以偷竊數額不多為由拒絕立案,也未採取其他措施,最后都不了了之。

當然,從法律規定上講,損失未達到一定的數額,警方是可以不予以立案。但作為管理社會治安的執法部門,當群眾多次報警說自己的財物被偷,即便是夠不上立案的標准,是否也應該採取一定的措施呢?比如加強巡邏。事實上,這並非不能做到,龐先生稱,事發后警察現在一天巡邏就七八趟,再也不怕瓜被偷了。開始是不作為,后來的亂“斷案”,如果不是媒體曝光,恐怕一天七八趟的巡邏也不會自動而來。固然,現實中,警方也有很多困難,比如警力不足就是最明顯的問題,但無論任何,民眾基本的安全需求還是要保障,何況人家還多次報警了。

此外,群眾事,無小事,尤其是民眾的獲得感、安全感,更需要平日扎實的工作來維護。千萬不要等到領導重視了,輿論關注了,才來特事特辦特殊照顧,如此和稀泥的做法難免會傷了民眾的心。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