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三評“網售處方藥”之一:你想買我就賣,“電商”太任性

知言

2019年06月28日12:2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編者按】人民網近日對20家購藥APP售賣處方藥的情況進行了調查,《人民直擊:寵物照片充當處方竟能網購處方藥》的報道顯示多家APP違規甚至違法銷售處方藥,引發網友熱議。網售處方藥亂象叢生,背后有著強烈的現實需求。為聚焦醫藥電商現狀,探討業態發展趨勢,觸動各方深入思考,人民網今日推出《三評“網售處方藥”》。


人民網近日對網售處方藥亂象做的調查,結果讓人頗為震驚。“你”想買“我”就賣,至於治病的良藥會不會變成致命的“毒藥”,“我”不關心。不禁要問一句,人命關天,醫藥電商如此任性,良心何在?

藥品安全關乎生命安全,藥品買賣決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那些“你想買我就賣”的任性是危險的,那些賣處方藥像衣服一樣隨意的做法是錯誤的。對醫藥電商來說,不管是獨立經營者還是第三方平台經營者,都必須履行好審核把關的義務,在醫師資格審查、藥店資質審核、在線開方、處方流轉、網購售后等每一個環節都不能缺位,否則就難以成為呵護健康的幫手,反而成為制造悲劇的幫凶。

有專家呼吁,“對處方藥的管控需要像對槍支管理般嚴格”。事實上,我國相應的政策和規范都不曾缺位。現行的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能調配、購買和使用處方藥物。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也明確提出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需經藥師審核。2018年12月,發改委、商務部印發《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在“禁止准入類”更是明確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違反規定採用郵寄、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無論是藥品經營企業,還是提供藥品經營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務的企業,未盡到審方責任,觸及法律紅線,將會受到嚴懲。對醫藥電商來說,必須盡到應盡的把關責任,承擔該承擔的責任,在為患者安全用藥做好保駕護航的基礎上,才有資格獲得相關回報。

近些年來,從網上挂號到網上求醫,“醫生在線問診,在線開處方”逐漸走進人們的生活。互聯網醫療的興起為醫藥市場的繁榮注入了一針強心劑。藥品觸網,確實為患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一定程度上也反襯出巨大的市場張力。如何在需求和供給間營造安全的用藥環境,值得深思。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