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前年的舉報仍“正在核查”,該給個合理解釋

張貴峰

2019年05月15日08:21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前年的舉報仍“正在核查”,該給個合理解釋

  既然開設了舉報平台,就要有個負責任的樣子,給舉報者一個交代,也給社會一個合理的解釋。

  據5月13日澎湃新聞報道,日前,有媒體記者在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紀委監委開設的“干部作風隨手拍曝光台”網站發現,一些已經長達近兩年的舉報內容,顯示狀態仍為“審核已通過,正在核查”。此類“正在核查”的舉報還有10條,時間從2017年11月29日到2019年3月21日不等。新泰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網站工作人員並非專職,在更新維護網站信息時可能不及時,將盡快核實,查看當時的舉報內容辦理到什麼程度,之后將網站內容補充完善。

  前年的舉報,在近兩年之后,仍處於一種“懸而未決”的“正在核查”狀態,原本嚴肅的執紀過程何以如此“龜速”、遲遲沒有下文?

  出現這種情況大約有三種可能性:其一,確實進行過“核查”,但相關結果、結論沒有及時上傳、更新﹔其二,所謂的“正在核查”,實際上並不真正存在,“正在”雲雲,隻不過是一種虛應故事、敷衍塞責的說辭而已﹔其三,囿於某些特殊原因,相關舉報的核查一直沒有進展,不得不長期處於“正在核查”狀態。

  如果是網站長期沒能及時上傳和更新信息,則要反思相應的工作機制是否合理,畢竟開設這樣的監督平台不是為了裝裝樣子吧?如果是沒有實質性開展工作或因故無法推進相關工作,則有不作為之嫌。

  無論是哪種情況,這種長期以“正在核查”示人的執紀過程,顯然都是很不正常、很難讓人接受的,需要盡快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

  按照該網站公布的“舉報須知”,對受理舉報的處理原則是“有傳必查、有查必果”,簡單問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答復,復雜問題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並答復。因情況復雜不能按期辦結的,辦理時限順延。對經查不實的說明原因﹔對查實處理的予以通報曝光。而該網站10條“正在核查”的舉報內容,時間最長的已近兩年,最短的也已有1個多月。這意味著,如果不是網站更新不及時的問題,那麼該部門對這些長期停滯於“正在核查”狀態的舉報內容,既不及時辦結答復,也不說明原因的舉報執紀,不僅有違情理,更違反了自己所制定的規定。

  事實上,針對監督執紀,相關法規也有明確而嚴格的程序要求。如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相關規定,“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處置意見應當在收到問題線索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並制定處置方案,履行審批手續”,“審理工作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重大復雜案件經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執紀者必先守紀,以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約束自己,嚴格工作程序”。

  上述長期處於“正在核查”狀態的執紀過程,是否有違執紀工作規則,尚需進一步調查。但既然開設了舉報平台,就要有個負責任的樣子,給舉報者一個交代,也給社會一個合理的解釋,彰顯和捍衛“從嚴執紀”的決心與公信力。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