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沒有任何借口可以為犯罪開脫

葉泉

2019年05月13日08:1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沒有任何借口可以為犯罪開脫

5月10日上午,在江西省上饒市第五小學教室內,女生何某的父親王某建持刀將何某同班男生劉某刺死。這一事件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值得警惕的是,這一事件中某些輿論有點跑偏了。

首先,有媒體報道王某建殺害男生劉某是因為校園霸凌,根據是劉某長期欺負王某建的女兒何某。其實,到目前為止警方的公開通報是雙方“發生糾紛”,並沒有認定劉某長期欺負何某的事實,也沒有將事件起因定性為校園霸凌。

事實上,校園霸凌的概念並不等同於所謂的“欺負”,兩者有著科學的、嚴格的界定。兒童之間一般性的打鬧沖突與校園霸凌有本質的區別。我們反對校園霸凌,也反對把校園霸凌擴大化,弄得草木皆兵,讓家長和學生都過度緊張。

其次,由於一些人認定這是一起校園霸凌案,所以就產生了強烈的“代入感”,進而開始美化王某建的殺人行為,這尤其要不得。父母疼愛自己的孩子,害怕孩子在外面“受欺負”,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因此就要以殺人護佑孩子嗎?且不說,法治國家、法治社會,殺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隻說,一個40多歲的成年人面對一個10歲的孩子,你怎麼下得去手殺人!

沒有任何一種愛可以沖破理智的閘門泛濫成災,更沒有任何一種殘忍的犯罪可以因為愛被美化和原諒。法治社會所有的問題都應當通過符合法治精神的方法解決。

最后,我們要拷問的是社會心態。王某建因為懷疑女兒在學校“受欺負”,就做出了殺人的極端行為。幾天前,海南省海口市一女子被判4年有期徒刑,起因不過就是因為1元錢的車票與公交司機發生沖突,進而掌摑公交司機。今年年初,一名小區業主持刀割斷了高空作業工人的安全繩,隻因為工人弄臟了他晾在陽台上的衣服。

這種強烈以自我為中心,把小事極度放大,暴戾殘忍,不惜傷害和危及他人生命的社會心態,值得我們高度警惕,也是當前我們基層社會治理中需要認真對待的一個課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親善友愛的社會心態。

建設良好的社會心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執法司法機關通過良好的執法和案例宣導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需要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社會的理性與良知。美化犯罪,為嚴重犯罪行為找借口,無益於健康的社會心態建設,也無益於法治社會、法治國家的社會心理建設,對此必須堅決說不。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