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對學術不端就該重拳出擊

王慶峰

2019年04月04日08:27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對學術不端就該重拳出擊

  近日,雲南財經大學一名教師舉報湖南大學劉夢潔碩士論文涉嫌剽竊有保密規定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湖南大學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劉夢潔的碩士學位論文存在抄襲現象,構成學術不端行為。學校決定撤銷劉夢潔碩士學位,給予其導師警告處分,取消其導師資格,調離教學崗位。

  從3月21日展開調查,到4月2日作出處理,湖南大學不包庇護短、不扯皮推諉,回應之及時、跟進之迅速,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對涉事導師也嚴加處理,充分體現了對事實的尊重、對學術的敬畏。根據官方回應,劉夢潔的導師身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委,在評審雲南某高校教師申報項目之后,未及時銷毀評審材料,結果被劉夢潔私自摘抄了部分內容。這裡“私自”的表述,完全不能消弭導師自身的責任,且不提導師有沒有嚴格遵守保密規范,單就對學生論文的把關職責而言,在開題、中期考核、評閱、答辯、學位評定任一環節上,都不可能看不出端倪。如此堂而皇之過關,其學術態度和水平能否勝任導師,的確令人懷疑。

  論文抄襲、研究成果造假、偽造文獻……近年來,國內各類學術不端問題頻頻出現。一到畢業季,“論文代寫”“論文產業鏈”就被頻頻曝光,某些畢業論文東摘西抄,對既有論文進行“洗稿創新”,竟然也能通過答辯。對這些問題,一些導師辯稱隻對論文質量負責,而不對原創性負責。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前人作品浩如煙海,導師怎麼能完全確定是原創呢?但這並不成立,因為研究生培養是個長期過程,學生的興趣點在哪裡,學術操守如何,能力水平怎麼樣,導師大都會有一個基本把握,對是否原創有本能式的察覺。那些學術不端的情況,表面上看是學生私下而為,但隻要順利通過,大都離不開導師和學校的“縱容”和“默許”。

  當然,“縱容”不代表支持,“默許”不意味認可,相信任何一所高校都不想看到學術不端的情況發生。但許多事例表明,我國學術誠信處罰機制不完善、懲處力度偏軟,導致一些導師對學生論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有些高校和科研機構對相關問題的處理也是高舉輕放。典型如韓春雨事件,幾經波瀾之后,河北科技大學也僅僅作出“未發現有主觀造假情況”的通報,試問這樣的結果如何服人?促進良好學術氛圍的形成,就應當對學術不端重拳出擊,強化處理力度,讓人心存戒懼,進而淨化學術風氣。在這方面,無論是翟天臨事件,還是劉夢潔事件,不僅讓當事人丟失聲譽,而且高校敢於和導師及時切割,可謂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今年2月26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釋放了“嚴上加嚴”的信號。根據通知,學位授予單位是責任主體,指導教師是第一責任人。對不履行主體責任的學位授予單位,要視情節輕重核減招生計劃,暫停或撤銷相應學科、專業授予學位的資格﹔對履職不力的指導教師,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對學術不端的學生,不僅要撤銷學位,還要開除學籍。由此看來,在劉夢潔事件中,僅僅撤銷碩士學位、取消導師資格是不夠的,還應喚起更深刻的反思,構建起學術誠信的體制機制,對學術不端行為堅決露頭即查、一查到底、有責必究、絕不姑息。隻有全方位、無死角實現“零容忍”,學術行為不端者才會收手。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