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生育保險並入醫保,提升保障能力是關鍵

木須虫

2019年03月28日08:28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生育保險並入醫保,提升保障能力是關鍵

  國務院辦公廳3月25日公布《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意見明確生育保險基金正式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這也意味著從2016年啟動的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經試點后正式落地。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兩項保險合並實施,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並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見3月26日《北京青年報》)

  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並,是把保障放在一個渠道、一個池子裡,更有利於提高共濟能力、減輕征管成本以及提高居民享受保障的便利。在該意見實施之前,大多數地方生育保險的征管都已經歸口到了醫保機構,隻剩下基金池子沒有打通。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無疑是大勢所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朝著科學化的設計又進了一步。

  生育保險並入醫保,提升保障能力始終是關鍵。此次合並的思路是,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並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目的還是打破基金統籌限制,提高共濟能力,減輕征管成本,這是可以預期的。而且意見還提出,居民生育保險的待遇政策保有連續性,合並后成色不變,而且享受起來更便利,如生育醫療費用醫保直接結算。

  不過,生育保險隻向管理模式要效率還不夠。目前生育保險在征管與保障上的覆蓋面還有不小的欠缺,在征繳方面,用人單位特別是企業普遍存在生育保險為“育齡女職工保險”的認知。這既源於減少成本負擔的下意識考慮,也源於生育保險以具體單位為統籌單元的管理機制,生育保險並未真正成為女職工實名制之下的福利。同時,也未從根本上消除“誰用女職工誰吃虧”的用工環境,也就是說,生育保險調節勞動權益和平衡生育保障責任的功能,尚未得到應有的體現。

  這些應是生育保險制度與機制改革完善的方向,推動生育保險與醫保合並應是契機與基本條件。未來,有必要在統一征管、統一基金的基礎上,一方面進一步完善統籌機制,提高統籌層級,強化用人單位承擔生育保障責任的均等性,同時視醫保與生育基金的狀況,合理設置費率,確保在不增加用人負擔的前提下,提高保障的福利﹔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支付管理機制,將女職工生育保障放在統一的大池子裡保障,強化勞動用人單位因女職工生育獲得補償的權利,進一步理順用人單位、統籌基金和職工之間的關系,擺脫相互的掣肘與束縛,體現更充分的共擔共濟的保障特色。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