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讓每一名新業態從業者都有遮風避雨的屋檐

羅娟

2019年03月21日08:24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讓每一名新業態從業者都有遮風避雨的屋檐

新業態從業者遮風避雨的屋檐即勞動保護、社會保障,應該被納入相應的法律視野。隻有保障勞動者權利不“旁落”,讓更多勞動者享受到正當權益,才能鼓勵勞動者發揮才智,助推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15年前,柴閃閃中專畢業后隻身從湖北老家到上海打拼,干起扛包裹的轉運員,他把全國2600多個地名熟記於心,每天1萬多袋郵件經他之手,快速准確地“奔赴”全國各地。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工人日報的新聞《閃閃的走紅》記錄了“最火的快遞小哥”柴閃閃代表的奮斗故事,和他調研帶來的維權訴求《關於快遞外賣行業中農民工更好融入城市的建議》。

“我們需要一個屋檐,也要有撐起這個屋檐的力量,讓每個人公平地奮斗,都能夠獲得閃閃發光的人生。”柴閃閃接受媒體採訪說的這句話感動了無數人,也讓公眾意識到,新業態從業者遮風避雨的屋檐即勞動保護、社會保障,應該被納入相應的法律視野。

今天,越來越多的人像柴閃閃一樣成為快遞小哥、外賣小哥、網絡主播等新業態員工。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發布數據顯示,2017年共享經濟平台企業員工約716萬人,佔當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的9.7%。這意味著城鎮每100個新增就業人員中,就有約10人是共享經濟企業新雇用員工。

新業態經濟發展前景巨大,但法律規則處於滯后階段。新業態從業者大多基於互聯網平台就業模式下,在維權中經常遭遇的問題是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誰的員工,勞動關系難以認定,各方責任難以厘清,在發生用工糾紛時,案件難以依法裁決,勞動者權益保護遭到懸置,維權困難。比如,柴閃閃提出的快遞小哥每天飛馳在街頭的安全隱患,令人揪心,而工傷保險等相應保障卻沒有及時跟上。

一些專家認為,新業態從業屬於非標准就業,呈現出的特點是雇用關系靈活化、工作內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彈性化、創業機會互聯網化等。目前,社會保險對非標准就業勞動者的保護有所不足。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體系的比例還不高,尤其缺少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造成面臨失業和工傷傷害時承受能力不足。而且,非標准就業形態與傳統勞動關系有較大區別,用工關系模糊,一旦發生用工糾紛,勞動者缺少相應勞動法律保護。

非標准就業也給基於傳統勞動關系的勞動保障監管帶來了挑戰,相關部門執法和維權都有難度。以主播為例,其用工模式就非常復雜。主播分成簽約、合作分成和獨立操作三類模式,不同模式下,勞動關系完全不同。再比如,柴閃閃介紹快遞企業分為直營和加盟兩類,在直營模式下,快遞員直接與快遞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是勞動關系。而加盟模式中,快遞員大多是臨時性員工,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快遞員和外賣小哥大多屬於這種模式。工人日報曾報道南京工會為維權的外賣小哥“找娘家”,就是幫助外賣小哥找到其用工主體單位,繼而進一步為其維權。

針對非標准就業的特點,有些國家和地區對勞動者保護作出了特殊安排,譬如英國勞動法上的“B項工人”、日本的“契約勞動”,都是允許對這一類勞動者適用一定的法律保護。以快遞小哥突出的騎行危險為例,我國台灣地區職業危害保險制度中,雇員和無一定雇主或者自營作業者都被強制納入。這些都值得借鑒。

針對新業態從業者維權難、勞動保護難、社會保障難等問題,我國著名就業問題專家莫榮在兩會上提出,“要推動‘互聯網+’就業的發展,必須完善勞動法,更多研究在非標准就業形式下如何既保障勞動者權益,又滿足企業用工需求。我國當前採取的政策措施比較好,更多是‘讓子彈飛一會兒’,先觀察。摸清規律后再立法,才能解決好當下存在的問題。”

隻有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應時而變,才能促進新業態經濟健康發展。隻有保障勞動者權利不“旁落”,讓更多勞動者享受到正當權益,才能鼓勵勞動者發揮才智,助推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