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趙宇案,以司法“勇為”挺立“見義勇為”

秦寧

2019年03月18日20:18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據報道,3月18日上午,趙宇案代理律師范辰告訴記者,趙宇收到福州公安的通知,為其頒發的見義勇為証書已做好,將於19日送到其家中。3月1日,檢察機關對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就趙宇見義勇為一案的處理作出糾正,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為了阻止包工頭李某向服務員鄒某實施暴力,趙宇出手相助,其行為具有正當性、防衛性,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檢察機關作出法定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通知其獲頒見義勇為証書,於情有理,於法有據,契合法治精神。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趙宇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檢察機關功不可沒。正如業內人士所稱,檢察機關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重新審查該案的事實証據,及時對錯誤的司法結論作出糾正,體現了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擔當精神,有助於提升司法公信力。

更重要的是,檢察機關捍衛司法正義,有助於激勵公眾見義勇為,也有利於公眾塑造法治信仰。公平正義並不抽象,更不虛無,正是浸潤在一個個司法案件中,體現在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中,也演繹在司法機關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期待中。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談到“福州趙宇案”時表示,“現在是網絡時代,雖然是最基層的案件,一經網絡發酵就變成事件了,而不是單純的案件。在這種情況下,高檢都是要啟動。”這正道出了檢察機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及與民意進行良性互動的努力。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值得一提的是,從“昆山反殺案”到“福州趙宇案”,這兩起公眾聚焦的典型案例均進入了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最高檢檢察長張軍明確表示,這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一表態,激蕩人心,振奮輿論,堪稱兩會最強音之一,備受社會各界好評。究其因,公眾從中不僅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更通過典型案例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承擔懲治和預防犯罪、對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等職責,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來,檢察機關恪盡職守,忠實於公共利益代表的囑托和法律賦權,一批檢察官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堅守正義,在維護司法公正公信等方面頗有建樹。從浙江的“張高平叔侄案”,到山東的“於歡案”,再到內蒙古的“鴻茅藥酒案”,莫不如此。

法治的根基在於公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法治的偉力源於公民出自真誠的信仰。然而,法治信仰不是一朝一夕養成,往往需要通過具體的案例來增強。每一個法治判例,都是一場溫潤人心的普法宣傳﹔每一次呵護法律正義,都是塑造公眾信仰法治的基石。在這個過程中,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司法機關勇擔當、敢作為,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依法治國做出了巨大貢獻。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斷塑造公民的法治信仰,不僅能夠為建成法治國家夯實堅實根基,更能為實現民族復興注入澎湃動力。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