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鳳爪女”又來北京了?近日,有網友爆料,早在2013年上海地鐵吃泡椒鳳爪的女子近日又在北京地鐵13號線上吃沙琪瑪,將食物殘渣掉落一地。北京公交警方通報,1月29日,該女子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1月31日《人民日報》)
從上海轉戰到北京,現在終於轉戰到了拘留所,這一回,這名“人類已經無法阻止的鳳爪女”,能否被阻止得住呢?
媒體從警方了解到,被稱為“鳳爪女”的王某揚已表示,“通過這次傳喚,我認識到了過去我一直沒有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和意識。對於在地鐵裡飲食、造成地鐵內環境污染的事情,以后我會加強自我行為規范,也不會再犯……”
不會再犯,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然而,若不是受到“進拘留所”這麼嚴厲的處罰,這名女士什麼時候才能“認識到”錯誤、自覺“加強自我行為規范”,很不確定。王某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任性,時間與空間跨度都創造了記錄,而在警方介入之前,公共輿論對其惡劣行為的批評譴責早已鋪天蓋地,但王某揚卻一直不為所動,依舊我行我素,以至於輿論驚呼“人類已經無法阻止”。
實際上,“人類”並非無法阻止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而是輿論軟約束對某些人無效,隻有法律“動硬”的,才能讓某些人“懂得”什麼叫文明,什麼叫規則。按理說,像無票佔座、“鳳爪女行為”之類的情況,原本也只是不文明行為,很多情況下,現場的輿論就可以解決問題,無需法律介入。佔座升級為“霸座”,地鐵、公交上“吃泡椒鳳爪”等現象不斷上演,乃至成為某些人的一種標志、符號,是因為某些不文明的人已經野蠻到了毫無體面與尊嚴概念、不知羞恥為何物的地步。
這種人究竟患的是什麼“病”,很多時候我們研究不透,研究透了也沒有意義,因為公眾所擁有的道德、輿論約束力量對他們已經不起任何作用。比如,那個最先被曝光的“霸座先生”,對自己的無賴表現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拿著當資本注冊微博、吸粉。可謂病得不輕。那麼,這時候我們需要研究的問題,應該是拿什麼去“治病”。
“鳳爪女”終於“作”進了拘留所,這是咎由自取。“演丑”隊伍中從此將少了這名“鳳爪女”,更大的看點、公眾的期待,是對那些患有“演丑情趣”“道德殘疾”一族的警示教育意義。同時,相關公共服務與管理部門是否也應反思:一直以來,對於“霸座”“鬧公交”“公共場所吸煙”“鳳爪女式擾亂公共秩序”的人和行為,管理上是否是“人性化”有余,而法治力度不足?
“鳳爪女事件”的典型意義在於,當事人利用了公共管理中的某些“仁慈手軟”性格,而將“不道德”演繹到近乎極致。公共管理與執法,當然也應有情有溫度,但情溫與原則不是一對矛盾﹔當有些“道德病”非法律不能醫治的時候,法律宜及時出手,而不是等到公眾發出“人類已無法阻止”的無奈呼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