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寶雞市發布通知稱,環衛工人協助共享單車企業,規整擺放共享單車,市、區財政每月給予環衛工適當補貼。該政策招致網友熱議,有人認為管理共享單車出發點好,但企業應對此負責﹔而政府補貼多少,該不該補貼,是否可以達到效果,更是爭議焦點。(見1月30日《新京報》)
讓環衛工兼職管理共享單車,是個不錯的嘗試。如今,共享單車在不少城市遍地開花,但亂停亂放侵街佔道,影響交通,有礙市容市貌。此外,不少共享單車被長期棄放在犄角旮旯,無人管理維護,也無人騎行,逐漸失去騎行功能,淪為廢品。甚至還有一部分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被有關部門清理到“單車墳場”。
單車亂停亂放,浪費了社會資源,加重了企業的成本和負擔,制約了行業的發展,也給城市管理出了一個難題,令各方都頗為頭疼。
單車數量多,且停放在城市的各個角落,僅靠單車企業有限的維護管理人員,往往不能及時維護管理,且單車流動性大,經常處理完這邊,另一邊又有問題,“按下葫蘆浮起瓢”。相形之下,環衛工數量眾多,工作覆蓋面更大,勞動足跡遍布城市的每一條路、每一個社區、每一處公共場所,如果兼職管理共享單車,可以更大程度上確保管理的及時性,提升管理的效率。
因而,把環衛工群體的人力資源利用起來,將之與規范亂停亂放單車的需求對接,是多贏之舉——兼管單車雖然會加重環衛工的勞動負擔,但收入也會因此而增加,是一種利好﹔環衛工參與管理單車,有利於降低單車企業的損耗和成本,將更多資金用在企業發展上﹔對於城市管理層面來說,單車擺放有秩序,市容市貌會更好。
規范管理亂停亂放的單車,單車企業本身負有重要責任,不能完全由政府埋單。當然,規范亂停亂放的單車也不完全是企業的事,還牽涉城市管理問題,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屬性。因而,在企業承擔主體補貼責任的同時,政府承擔部分補貼責任,這是一種合作共贏的態度和努力。當前,地方政府應該與單車企業算好補貼賬,確定承擔補貼責任的比例和方式,讓補貼責任的歸屬更合理,以助於環衛工人“兼管”單車機制的長遠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