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澄清不實舉報應成執紀標配

劉劍飛

2018年12月21日08:21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澄清不實舉報應成執紀標配

  澄清不實舉報不能止於一次次的特事特辦,更應該成為一種制度,一種常態化的工作,成為反腐倡廉的標配

  近日,福建省龍岩市永定區紀委發出通報,為合溪鄉副鄉長林建權、民政局優撫安置股股長黃建平、湖雷鎮弼鄱村黨支部書記龔洪添、陳東鄉園東村村委會主任盧煥壽等4名受到失實信訪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12月20日《福建日報》)。

  澄清不實舉報,不僅是對公平和正義的維護,也是對黨員干部的切實關愛,只是這種澄清不能只是偶爾行動,應該成為一種常態化的制度。

  隨著公眾監督意識的增強,對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一些黨員干部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就會被投訴和舉報,這本是一種良性機制。但是在舉報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不准確的信息,這就給黨員干部帶來巨大的影響和困擾,尤其是一些舉報嚴重失實,不是夸大其詞,就是無中生有,甚至存在著歪曲、誣陷,一些人打著監督舉報的旗號對黨員干部進行打擊報復等,這種舉報不僅加重了紀檢部門的工作負擔,也擾亂甚至破壞了廉潔環境。讓一些黨員干部蒙受不白之冤,如果不能及時澄清,不僅嚴重挫傷著黨員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還損害著監督機制的健康肌體。在這樣的背景下,相關部門加強對舉報的核實和查處,及時澄清事實,這不僅是對監督舉報嚴肅性的維護,也是對黨員干部的保護。

  但是,澄清不實舉報不能止於一次次的特事特辦,更應該成為一種制度,一種常態化的工作,成為反腐倡廉的標配。應建立一套機制,專門負責對舉報進行受理梳理,對舉報內容積極調查核實,對不實舉報及時公開澄清事實,為黨員干部撐腰打氣,維護黨員干部的廉潔形象。

  澄清正名固然值得肯定,但是仍然有兩個問題值得注意,一是雖然紀檢部門對不實舉報進行澄清,但是相關的黨員干部仍然要強化廉潔意識,時刻提高警惕,恪守原則,嚴守黨紀黨規,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和放鬆,不能因為有了澄清,還了清白,就麻痺大意。應該從中得到反思,強化紀律意識,做到無懈可擊,建立起抵制腐敗的鋼鐵防線。二是對於不實舉報,也不能只是核實和澄清了事,還應該建立追究機制,尤其是對一些打著監督舉報旗號實施誣陷報復,性質惡劣,危害巨大的不實舉報,應該加強追究、打擊和治理,捍衛法紀尊嚴,不能讓別有用心的不實舉報、惡意舉報者逍遙法外。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