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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三七粉成神藥”,如何煉成?

蔣萌

2018年12月10日15:2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食品三七粉成神藥”,如何煉成?

背景:據新京報報道,北京貞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將一種“三七粉”包裝成能治17種病的“神藥”,向全國各地的老人推銷。這種“七根草牌三七莖葛根超細粉”僅是三七莖葉提取物,並非真正的三七根須粉,在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上,它是一種代用茶,名列食品條目。

新京報發表西坡的觀點:看這伙人的行騙套路,他們會說一瓶“七根草牌三七莖葛根超細粉”原價為1192元,現在買四瓶才365元,如果再加一塊錢還可以贈送一瓶體驗裝。這就是拿准了老年人愛佔便宜的心理。而整個行騙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無疑是在電視台打廣告。他們還摸索出了營銷規律,“上個月是某某衛視,現在在另一家衛視播,不能總在一個台投廣告。”公司負責人之一的孫主管表示,每天廣告時段播放完后,會有300到500位老人致電咨詢。獲客效率不可謂不高。電視是一種單向灌輸的媒介,有利於洗腦式廣告發揮作用。而且老年人普遍對電視的權威性抱有無條件的信任,“電視還能騙人?”不僅要關心老人為什麼容易輕信電視,更要追問電視台為什麼要做騙子的幫凶。多少年來,電視上的假藥廣告備受批評,不少“神藥”“神醫”也被揭了畫皮。但是假藥廠商和電視台這對“黃金搭檔”經歷風風雨雨,依舊難舍難分。就拿這個“三七粉”來說,即便真正的三七粉也隻有散瘀止血、消腫定痛的功效。很多時候,不是騙子的套路有多高明,而是騙子善於建立“利益共同體”。12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從嚴審查包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廣告。明確“三品一械”廣告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和証明。希望這一次能夠徹底斬斷“神藥”與電視台的“你儂我儂”。

小蔣隨想:在電視上做廣告必須合法、依規。就保健品而言,不得宣傳所謂的“療效”,不能暗示有“醫治”作用,早就在相關規范中寫得明明白白,電視台怎麼可能不知道?保健品尚且要遵循上述廣告規范,食品更沒有理由被宣傳成“神藥”。如果電視台明知故犯,將保健品乃至食品廣而告之成“能治各種病”,無疑是利欲熏心下,甘當騙子忽悠人的幫凶。再看行騙者,在各電視台投廣告“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恐怕有兩層如意算盤。一方面,彷佛多個電視台都在“推薦”其產品,試圖讓觀眾更相信其產品“很神”。另一方面,估計也有躲避查處的考慮。這對涉事電視台和騙子,似乎是雙贏,吃虧倒霉的是誰,不言自明。由此,引發一些思考。比如,我們並不缺乏對廣告的規范,但執行可能存在脫節、處罰力度不夠。具體來說,敢播放虛假廣告的媒體,要麼是懷有未必會遭查處的僥幸心理,要麼是查處后的處罰低於違規違法所得。再者,地方市場管理部門是否猶如“鐵路警察各管一段”?也就是,甲地衛視播放虛假廣告被投訴,乙地衛視會不會照播不誤?各地市場監管者的溝通、聯動機制暢通嗎?毫無疑問,拿“食品療效”忽悠受眾的騙子,是罪魁禍首,必須嚴懲不貸。同時,既然我們很清楚一些騙子是靠電視廣告營銷,斬斷這一通路,嚴格廣告內容審核,嚴懲賺昧心廣告費的電視台,同樣關鍵。更重要的是,市場監管不能陷入頭疼醫頭,對新媒體的廣告把關,也要跟上。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