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面對惡行 醫生有自保與懲惡的權利

鄭山海

2018年10月16日07: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面對惡行 醫生有自保與懲惡的權利

  還擊既是對個人權益的維護,也是對醫院秩序的維護,如果這樣的行為也能被解讀為互毆,那是把醫院的秩序放在了何處?

  近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3名醫生遭患者家屬毆打一事,在各家媒體引發廣泛熱議。10月12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發布通報稱,對傷醫事件“零容忍”。13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通報稱,毆打大夫的鄭某宇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此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對傷醫、鬧醫、辱醫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責。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真相即將大白,是非也基本明晰——患者方面無理取鬧,醫生方面無辜受累。剩下的問題應該就是讓打人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還被打醫生基本的公正。

  但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從公開的視頻中,被打傷的赫醫生在遭受患者家屬的動粗后,一度奮力還擊,還曾佔據過上風,將打人者推翻在地,因此有人認為赫醫生已經超越了正當防衛的尺度,與打人者形成了“互毆”。

  假如這個觀點得到認可,那不管結局是什麼,無疑都會成為中國醫療界的悲哀。

  回顧這個事件,它本沒有什麼成為惡性事件的理由,產婦方面希望實施剖宮產,醫生站在專業的角度上認為沒有剖宮產的指征,特別是沒有急診實施剖宮產的指征。這本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更何況自然生產對於孩子和產婦都有更積極的意義。醫生又沒有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也沒有任何利益上的糾葛,怎麼就會引發暴力沖突呢?

  這種行為暴露了社會文化中對醫務人員缺乏尊重的傾向。在一些患者眼中,醫生不是用專業知識為他們排憂解難,而只是他們花錢雇佣的隨從,必須嚴格按照他們的意願辦事,不能夠立刻辦理,就是冒犯了他們的尊嚴,就必須要給醫生亮出點顏色。就算這名打人者平時飛揚跋扈慣了,假如他能有一點點醫生在堅持自己專業規范的認識,怎麼可能一而再地對醫生做出無理的舉動。

  而且,醫院不是一般的公共場所,是一個為患病群體提供醫療保障甚至生命救治的場所,本該擁有不同於一般公共場合的管理要求,其嚴肅性不亞於一架待起飛的飛機。在很多國家,在醫院裡面大聲喧嘩都是可以被驅逐出去,更不要說對裡面的工作人員動粗。醫院工作人員面對患者的胡作非為,即便沒有威脅自身安全,也完全可以對其厲聲呵止,何況是在人身受到傷害的情況下?還擊既是對個人權益的維護,也是對醫院秩序的維護,如果這樣的行為也能被解讀為互毆,那是把醫院的秩序放在了何處?

  拋開醫院秩序不講,僅從個人防衛來說,醫生要想自我保護,還有別的選擇嗎?在今年8·27昆山持刀傷人者被殺的案例中,整個社會對於正當防衛已經有了更加積極的認識。一個人在被侵害的時候,一旦開啟了防衛措施,就很難把握尺度。從我們能夠看見的視頻中,被打的赫醫生曾經幾次將打人者推到一邊,但后者很快就又沖了上來,在這種情況下,赫醫生作出還擊,也實在是無可奈何之舉了。

  針對正當防衛,現在,法律已經明確開始樹立減少對正當防衛者的各類束縛的意向,假如不能適時放鬆醫生在工作中被襲擊時的防衛束縛,顯然也不符合發展潮流。

  世界衛生組織2015年發布的報告顯示,發展中國家的孕產婦死亡率是239/10萬,而處在發展中國家前列的中國,這個數字是19.9/10萬,北京更是低至15/10萬,已經接近了發達國家的12/10萬。這個數字體現了醫務工作者的辛勤奉獻。指導醫生行為的最高准則,始終是醫療專業規范和患者的安全,如果不能為醫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患者的安全從哪裡來?

  大惡源於小惡不消,嚴重事件多與早期矛盾不能及時化解有關。以發生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的毆打醫生事件為契機,關注醫院的日常秩序,樹立人們對醫療原則和醫生行為的尊重,顯然是當前保護醫生最為迫切的事情。

  鄭山海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