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花錢平事”吃悶虧,咎由自取!

孟慶家

2018年10月08日08:1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花錢平事”吃悶虧,咎由自取!

  近日,遼寧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王志富受賄案情被披露。其中,王志富在2016年4月底接受中央紀委駐工信部紀檢組談話后,托人找關系企圖“花錢平事”反被騙52萬元這一細節,受到關注。

  做了虧心事,想要花錢“買平安”,結果卻陷入圈套,類似的荒誕戲碼近年來不時上演。比如,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得知自己被查后,立即籌錢托人“活動”,結果被一伙自稱能“擺平中紀委”的騙子騙走200萬元﹔湖北省宜昌市原市長助理、三峽壩區工委黨委原書記王鬆華在知道自己被紀委“盯上”后,“借到中央某單位挂職鍛煉之機,到處托人說情,疏通關系”,結果被騙子狠狠“敲”了一筆……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要說這些騙子的手段有多高明、套路有多深,並不見得,可為何總有官員“中招”呢?原因不難分析。就當事人而言,“病急亂投醫”的慌亂心態、“隻要有一線希望就試試看”的僥幸心理,驅使其把騙子當成“救命稻草”,即便發現有什麼“不對勁”,也“寧可信其真,不願信其假”。就騙子來說,一方面利用當事人想“花錢平事”的迫切需求,裝作“關系硬”“路子廣”,極盡忽悠之能事,另一方面則利用當事人“丑事不敢擺上桌面,即使被騙也不敢捅出來”的心理弱點,專找犯事心虛的官員下手,讓他們吃“啞巴虧”、有苦說不出。

  騙人者固然可恨,被騙者也非無辜。違紀違法后,不依靠組織卻仰仗“江湖騙子”,不信奉法律卻妄想“錢能通神”,這就是典型的錯上加錯、咎由自取!類似案例給犯了錯的黨員干部提個醒:如實向組織交待問題,相信法律的公平正義,配合審查調查,才是正確的出路。若是組織“找上門”了,還動“小心思”、玩“小花樣”、搞“小動作”,一條“錯”道走到黑,隻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類似案例也對紀檢監察工作有所啟發:黨員干部凡是在被約談時態度不端正、認識不到位、遮遮掩掩不說實情的,在被約談后打探消息、請托說情,甚至毀壞証據、串供搞攻守同盟以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的,一定是“屁股不干淨”、心裡有“鬼”,順藤摸瓜仔細查,保証一查一個准。(孟慶家)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