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醫院該如何承擔“忘做手術”的責任

羅志華

2018年08月09日10:19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醫院該如何承擔“忘做手術”的責任

  56歲的繆細英在湖北黃石中心醫院普愛院區進行了胃息肉胃鏡切除手術,並接受了術后治療。三個月后復查卻被告知“手術沒做,息肉還在”,那天給她做“手術”的醫生還問她在哪裡做的手術。該院普外科主任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手術確實沒做,因為交接過程中出了差錯,管床的醫生誤以為做了。(8月8日《淮海晚報》)

  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烏龍事件,給患者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和傷害,患者提出賠償要求理所應當。院方則認為患者所提的5萬元賠償要求太高,表示如果醫院和患者談不攏,可以到黃石醫調委調解和申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醫院不回避自己的責任。賠償要求是高是低姑且不論,不回避責任這個表態,值得肯定。

  然而,醫院忽視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內容。醫療事故大致可以分為技術事故與責任事故。這是兩類性質不同的事故,兩者不可混淆。很多時候,患者容易把兩者搞混,習慣於把技術原因導致的事故當成責任事故,甚至因醫學局限導致的難以避免的后果,也當成責任事故,要求醫生承擔責任。患者搞混兩者,給醫生造成了不小的困惑。但在這起糾紛當中,搞混兩者的反而是醫院,醫院將本可以避免的責任事故,當成難以避免的技術性事故來看待,把人為因素,混同成了技術因素。

  因此,對於這起事件,醫院除了要採取補救措施並補償患者外,還應該追究相關醫務人員的責任,切不可把沒給患者造成嚴重后果當成開脫責任的理由。更重要的是,要針對交接班等醫院管理環節方面存在的漏洞,進行全面自查與反思。因為規則失守和管理混亂危害的不僅是現在,還有未來。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