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留尾巴式”治理后患無窮

林琳

2018年07月25日08:24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社評】“留尾巴式”治理后患無窮

  某種角度上說,今天發生的一些問題、亂象、案件,今天更多人深受其害、惴惴不安,或許正是當年治理和問責不徹底、不給力埋下的苦果,留下的“尾巴”。今天,我們實在不該再為未來留下“尾巴”和“后患”。

  據7月23日《新京報》報道,一個月前,黑龍江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該市在整治“瘋狂大貨車”行動中,打掉涉惡“保車團伙”6個,查處涉嫌犯罪社會人員70人、“保護傘”122人……目前,法院已對部分涉案人員公開審理並宣判。然而記者近日在哈爾濱調查發現,當地仍有“保車”團伙日夜蹲守,收取百元好處費后“護送”超載大貨車進出市區。

  也就是說,嚴查行動過去尚不足月,“保車”團伙依然活躍。這不免讓人驚訝——哈爾濱市的上述整治行動聲勢浩大、力度空前,並且“收獲頗豐”,不僅查清了“保車”團伙的運行模式、利益鏈,而且揪出、查處了百余名內鬼。然而,“好日子”居然沒過上幾天。“保車”團伙是“卷土重來”,還是“從未離開”?如此頂風作案倒像是在打執法部門的臉。

  “保車”團伙的囂張,一方面說明其膽大妄為,另一方面說明其根本沒有受到監管整治行動的影響和震懾,繼續“照方抓藥”,並且屢屢得手。

  為什麼監管和整治看起來已經很有作為,違法者依然猖狂?當地的整治行動是已經告一段落了,還是仍在進行中?媒體的調查無異於一封舉報信。

  應該正視的是,現實中,類似重拳整治剛過便有新的違法者冒頭或者“余毒”未清理干淨的情況並不鮮見。比如,環境違法、交通違法、公款吃喝、瘋狂校車、黑車黑摩的、號販子票販子,等等。不能說相關監管部門、執法部門無所作為、不負責任,並且監管也確實需要時間和過程,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野火燒不盡”,總給人一種整治和監管留了“尾巴”的感覺,仿佛隻查處了一些、掀開了一角。

  “留尾巴式”監管何以存在?相關部門雖然動了真格、出了重拳,但是並不徹底、全面,“有點成績”就夠了﹔雖然也處罰了不少人,但更像“風暴”式的,趕上誰是誰,沒有追根溯源,從制度、機制上找原因。更或者,有些人就是故意“留尾巴”,一來,“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二來,真要刨根問底,恐怕會動更多人的奶酪、觸碰更大的利益集團,而自己的利益、安全也可能受到威脅,何況有些人本身就不“干淨”﹔三來,有一種執法叫“養魚執法”,需要執法了、需要完成任務了就抓一批,常抓常有、常換常新。

  不管哪種原因,都是后患無窮。治理不徹底,相關亂象和違法違規行為便依然有生存的空間,甚至可能繼續發展壯大,拖更多人下水,形成頑疾,繼續在方方面面威脅人們的生活、安全、環境,給社會帶來一些不穩定因素。而公眾則會對相關部門的執行力、治理能力、執法動機等產生懷疑,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也會大打折扣。某種角度上說,今天發生的一些問題、亂象、案件,今天更多人深受其害、惴惴不安,或許正是當年治理和問責不徹底、不給力埋下的苦果,留下的“尾巴”。

  就哈爾濱的“保車”團伙來說,人們當然希望能夠有更徹底、更長效、更常態的辦法和機制,將所有“把權力做成生意”的公職人員清除出去,徹底切斷非法勾結、交易的鏈條,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同時,修復基層執法生態,哪怕再“點滴”的權力都應該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暢通舉報渠道,實現更多、更強的外部監督等。

  宏觀而言,此番案件其實對我們的社會治理和監管發出了警示,對治理體系,對相關地方和部門的治理能力、方式、水平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動社會治理升級、創新、變革,實現社會治理的現代化、制度化、法治化、常態化,是各級各地政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

  今天,我們實在不該再為未來留下“尾巴”和“后患”。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